湘财农指〔2017〕18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
中央和省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水利厅:
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重点解决防汛抗旱重大隐患,补充物资储备短板,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中央和省特大防汛补助费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相应列入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4农林水事务—水利—防汛”(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单位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和省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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