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灾后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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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1月01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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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2017 〕185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灾后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水利厅:
根据今年中央资金安排以及各地申报的重大险情处置等情况,经研究,现拨付你市(州、县、单位)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入201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05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支出经济科目列“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省直单位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资金。本次下达的资金严格用于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省级配套,以及重点险工险段治理和重大水毁工程修复。
二、完备项目前期工作。重点险工险段治理和重大水毁工程修复项目安排要突出重点,避免“撒胡椒面”,并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为项目尽快实施奠定基础。
三、抓好组织管理。要完善各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程推进,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明年安全度汛。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31日
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