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2017〕63号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各地森林城市建设情况,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205森林培育”(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及时拨付资金,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附件:湖南省2017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4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848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