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2017〕5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我省新农村建设,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南省2017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4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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