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2017〕49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支出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委。
附件:湖南省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2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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