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2017〕58号
各市州、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市区)2017年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规定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委。
附件:湖南省2017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7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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