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6月01日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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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2017〕87号
相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农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22号),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单位)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万元,可用于农业生物灾害水稻病虫疫情的预防、控制和灾后救助等,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州列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单位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加快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中的相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委。
附件:湖南省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
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6日
湘财农指[2017]87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