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2017〕88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2017年粮食生产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奖励2016年粮食生产先进县、先进村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先进村,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入201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委。
附件:湖南省2017年粮食生产奖励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9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粮食生产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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