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1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拨付2015年第二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
湘财金指〔2015〕24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5〕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结算201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金函〔2015〕15号)及你市州、县市农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同意安排你市(州、县)201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万元。扣除年初拨付 万元及上年结余 万元,本次向你们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万元(详见附件)。其中,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列入支出功能科目2130123“农林水事务-农业-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列入支出功能科目2130233“农林水事务-林业-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支出经济科目均列入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你局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2〕29号)及农业保险相关文件,加强拨付审核,严格监管,确保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全高效。
附件: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明细表(不含特色农业保险)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8日
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明细表(不含特色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