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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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2017〕16号
各市州财政局:
为提高乡镇企业职工素质,增强乡镇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现根据每培训一名乡镇企业职工获得“蓝色证书”或为一名乡镇企业职工进行技能鉴定补贴100元的标准,按照实际完成的培训、鉴定人数情况,安排你市(州)2017年乡农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支出功能科目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请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南省2017年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3日
湘财农指[2017]16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