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2017〕45号
各市州、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教育厅,省农科院:
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单位)经作新技术示范推广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和项目见附件,相应列入2017年支出功能科目 “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支出经济科目市州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单位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附件:湖南省2017年经作新技术示范推广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4月12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经济作物新技术示范推广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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