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益阳市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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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7月17日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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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综指〔2017〕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益阳市
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省级财政资金的通知
益阳市、南县、桃江县、沅江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经研究,现将2017年益阳市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金额见附件),列2017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602土地治理”,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益阳市财政部门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应将此项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下达到相应的市辖区。
二、项目工程监理费委托市级财政报账。市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并将工程监理费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工程监理公司.
三、该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请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湘财农综〔201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报账工作的通知》(湘农综〔2014〕58号)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财政报账。
四、各开发县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农综指[2017]3号)下达的中央财政资金和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资金编制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编制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湘农综〔2016〕98号)执行。市州农开办须在2017年5月19日前将项目实施计划报送至省农开办,并同步完成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财政内网http://10.104.10.204:9082/portal )的数据填报。
附件:湖南省益阳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
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安排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湘专员办。
湖南省益阳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