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外指〔2015〕90号
财政局:
为加快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建设进度,现下达你县(区)2016年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相应列入2015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5款99项“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请你局会同旅游部门按照《湖南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办〔2013〕10号)有关要求,结合你县文化旅游产业建设规划,制定资金安排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安排资金使用。请你县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以县政府文件分别报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备案。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此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将纳入2016年度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专项绩效考核工作。
附件:1、2016年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16年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9月30日
2016年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xls
2016年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