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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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2016〕122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
经研究,现拨你市(州、县)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补助资金(第二批)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2016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与服务支出”.为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和省按照2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现下达一半(每亩10元),剩余资金将在确权颁证工作检查验收后拨付。
二、补助资金由各地统筹使用和管理,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不能完全满足确权颁证工作需要形成的缺口,由各地财政自行解决,严禁向农民摊派或变相向农民和企业收取费用。
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确权颁证工作有关的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增加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等与确权颁证工作无关的经费支出。请抓紧将资金拨付到位,并确保补助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安全高效。
附件:湖南省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
县推进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08月31日
湘财农指〔2016〕122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