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1月09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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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2016〕240号
各市州、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推进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突出重点抓好典型示范,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2017年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支出经济科目市州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单位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农村能源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督促抓好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南省2017年度农村能源专项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9日
湘财农指〔2016〕240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