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2017〕98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7年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资金(第二批) 万元,具体金额和项目见附件,相应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2130114对外交流与合作”(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
附件:湖南省2017年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资金(第二
批)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7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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