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16
【字体: 大 中 小】
湘财农指〔2017〕110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农委:
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单位)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 万元,可用于补助农民种子、种苗、化肥、柴油等物资及因灾损失的农业设施。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州列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单位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加快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中的相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委。
附件:2017年湖南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9日
湘财农指〔2017〕110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