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水利局、扶贫办、文明办、志工办、残联、青志协、慈善总会,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湖南驻北京、浙江、广东、深圳团工委:
为了在全省范围形成支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合力,选拔优秀项目参与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加强对典型项目的选树和培育,推动湖南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和制度化发展,团省委、省高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文明办、省志工办、省残联、省青志协、省慈善总会决定,联合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省赛”),合力将大赛打造成为集项目展示、资源配置、组织交流和文化引领于一体的全省性志愿服务综合平台,推动湖南省青年志愿者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动员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志愿者组织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会主题
志愿湖南行 共筑中国梦
二、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志工办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南省慈善总会
2.颁奖及项目推介承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组织机构
省赛设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评审机构。
(一)领导小组。省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组成,负责赛事的组织领导、宏观决策和督促落实工作。团省委负责赛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指导市级赛会组织做好省赛项目参赛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宣传推广、展会组织、项目培训、成果运用等工作。相关厅局负责赛事的政策对接、评审参评和项目扶持等工作。
(二)全省组织委员会。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简称“全省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市级赛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全省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负责赛会筹备运行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全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处设在共青团湖南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赛会总体统筹、日常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省直团工委负责承办省赛决赛颁奖仪式与项目推介会。
(三)全省评审委员会。在全省组委会领导下,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简称“全省评委会”),由全省组委会秘书处聘请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与志愿服务事业相关的专家学者、爱心企业家、基金会或社会团体负责人、志愿者典型代表等人士组成,负责制定评审标准、组建专业评审机构、省赛的全程评审等工作。
各市级赛会组织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评审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赛事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地区赛等有关工作,并承担由全省组委会直接资助获奖项目的后续资金审核发放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主要内容及推进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资格审查和项目提交(2016年4月1日至4月25日)
1.资格审查:由市级赛会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全省组委会不接受未经资格审核的项目申报、外省申报、重复申报。已获得往届全国项目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仅能申报公益创业类。资格审查细则如下:
(1)项目主体合法合规,具有较为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已在民政部门完成组织机构规范注册或取得了区县级(含)以上团组织认定。
(2)项目开展较为常态、稳定,有一定的成效、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正在实施的项目时间至少持续到2016年底,参与项目运作的核心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3)项目申报材料完备,符合参赛项目申报要求,材料清单包括:
①项目申报表及申报书
②项目宣传照片(5张以内,单张大小小于1M,jpg、jpeg、png、gif格式均可,附照片内容说明)、宣传视频(1个,时长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0MB)
③其他事项:申报资料中要求附有详细的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必要的交通、装备、物资、餐饮、宣传等)
2.项目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须于2016年4月25日前在“我来帮”APP完成注册后进行线上提交,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稿(照片和视频请刻盘)报送至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逾期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二)初赛评审和复赛答辩(2016年4月26日至5月17日)
1.初赛评审(4月26日至5月4日):由组委会秘书处从省赛评委储备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评审小组,分类评审参赛项目材料,参照省赛初评评审指标和组委会秘书处确定的各类项目数额,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选出复赛入围项目(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0%)。
2.复赛答辩(5月5日至5月17日):由组委会秘书处从省赛评委储备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评审小组;同时对复赛入围项目进行分组,由评审小组进行PPT问辩;经实名制评审打分后,按分数高低确定决赛入围项目(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0%)。
(三)决赛路演和推介颁奖(2016年5月18日至5月25日)
1.决赛路演: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由专家对项目现场路演情况进行评审提问,参照省赛决赛评审指标,对项目进行实名制打分,综合各市州(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和参赛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金奖、银奖获奖名单。
2.推介颁奖:由省直团工委承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颁奖仪式暨湖南省十大精准扶贫项目推介会。
(四)训练提升和国赛推报(2016年5月26日至8月31日)
1.训练提升(5月26日至6月17日):省赛组委会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训练营,针对省赛获奖项目情况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择优确定代表湖南省参加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项目名单。
2.国赛推报(6月18日至8月31日):省赛组委会按要求指导全国项目大赛参赛项目完成深度提质及网上提交等工作,着力培养参赛人员综合技能。待全国组委会评定我省国赛参展项目名单后进一步指导。
五、项目申报细则
项目申报类别主要包括阳光助残、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扶贫开发与应急救援、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公益创业、其它领域等十大类,项目服务对象为残疾青少年、留守儿童或事实孤儿的,按照阳光助残或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类别申报,其余项目根据服务内容归类申报。
具体细则如下:
(一)阳光助残类
1.申报范围
项目以残疾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特教学校、助残站点、社会组织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助残志愿服务。
2.申报条件
项目有较为成熟的助残志愿服务开展周期,项目服务对象在100人次以上,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社会成效。
3.申报数量
为体现重点项目在全省青年志愿者工作全局中的示范导向作用,各市级赛会单位在项目推报过程中,需确保阳光助残类项目入选不低于总数的20%。
(二)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类
1.申报范围
项目以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心理疏导、支教助学、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志愿服务。
2.申报条件
项目团队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志愿服务一年(含)以上,项目服务对象在100人次以上,基本实现项目常态化、组织规范化、保障稳定化,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社会成效。
(三)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类
1.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在全省范围内围绕宣传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知识,倡导“节约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理念,强化全民的节水减排意识,开展节约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道保洁等水环境保护的志愿服务项目。
2.申报条件
项目核心团队成员数达20人(含)以上,活动开展具有持续性。
(四)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类
1.申报范围
以提供禁毒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内容的志愿服务项目,项目覆盖受益人群不低于100人次。
2.申报条件
(1)主要从事禁毒普法宣传的志愿服务项目须有较为明确稳定的服务对象,运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覆盖面广,可持续性强,项目实施能够促进志愿服务发展。
(2)主要提供法律代理、诉讼维权、心理矫正、介入治疗等专业志愿服务的项目,团队需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或取得相关专业机构支持,主要负责人需具有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从业资格。
(五)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类
1.申报范围
项目以社区为主要依托,开展尊老、爱老、助老的相关志愿服务。
2.申报条件
项目团队开展相应志愿服务一年(含)以上,服务对象在100人次以上,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社会成效。
(六)扶贫开发与应急救援类
1.申报范围
扶贫开发类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围绕智力扶贫、科技扶贫、资源扶贫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应急救援类项目是指常态应急志愿服务(包括科普宣教、培训演练、隐患排查等内容)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包括现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协同救援、灾后服务等内容)。
2.申报条件
项目须为目前正在开展且时间已达一年(含)以上的志愿服务项目,项目总周期应至少持续三年。
(七)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类
1.申报范围
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网络文明,清朗网络空间,传播青春正能量等为志愿服务主题的项目。
2.申报条件
须具备20人(含)以上的文化宣传或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取得过可见的活动成效或制作出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宣传和网络传播作品,如微电影、微视频、移动客户端APP、微漫画、原创博文等。
(八)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类
1.申报范围
以青少年重点群体为研究对象,围绕志愿服务在引领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中的运行机制、作用效果等进行共青团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2.申报条件
项目须获得过市级(含)以上的课题立项,是正在研究中或已结题但仍在进一步深化拓展研究的项目。项目提交时除按赛事统一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课题研究大纲、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题总结材料、下一步研究计划等相应材料。
(九)公益创业类
1.申报范围(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获得往届全国项目大赛金、银奖且有意进行公益创业的项目团队;
(2)非往届全国项目大赛获奖项目,但参赛主体已在省级民政部门完成组织机构注册,或能够在2016年12月1日前完成组织机构注册,参赛项目具有极强的公益创业性,能实现组织的自我造血。(特别说明:此类项目可参与省赛评比,获奖项目优先获得代表湖南省参与第三届全国项目大赛资格,但不能参与2016年全国公益创业专项赛推报)。
2.申报条件
(1)项目团队具有强烈的公益创业意愿和一定的创业能力。
(2)项目开展时间达一年(含)以上,且已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服务范围广,基本实现项目常态化、组织规范化、保障稳定化。
(十)其它领域
未能纳入以上类别的申报项目统一归为此类,要求满足项目目标明确、服务内容科学、组织管理规范、社会成效明显、项目发展可持续等基本条件,项目开展时间不限。
未能符合“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类”申报要求的其他环保类项目统一纳入此类评比。
六、奖项设置与激励保障
(一)奖项设置。省赛设金、银奖两个等级奖项,获奖项目可获一定工作经费补助。公益创业类金、银奖项目除获得相应奖金外,特别优秀的项目将可首批进驻湖南省公益创业孵化基地,基地将为进驻项目提供100-200平方米且三年免租的办公场地。具备往届全国项目大赛金、银奖资质,且参与省赛公益创业类评比的获奖项目可优先获推参加全国项目大赛公益创业专项赛。
省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全省组委会根据各市级赛会单位开展资格审查、项目推报、组织协调、参展效果、获奖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占市级赛会单位总数30%),同时给予管理经费补助;对有关赛事的捐赠企业和支持媒体,授予“爱心企业”“爱心媒体”等荣誉称号。
(二)政策支持。对于省赛金、银奖项目给予荣誉称号,推荐其申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有关项目。阳光助残类金、银奖项目,可获荐纳入省残联支持项目;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类金、银奖项目,可获荐纳入省慈善总会支持项目;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类金、银奖项目可获荐纳入省水利厅支持项目;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类金、银奖项目可获荐纳入省高院、省司法厅、省未保办支持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要充分认识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各市级赛会单位和区县级(含)以上团委要严格对照资格审查细则进行参赛资质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有条件的市级赛会单位还可制定针对本地区本系统的激励措施。坚持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面向工作对象、传统领域和新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层层宣传动员,通过媒体推广、网站宣传、热线咨询、巡回推介、专题发布等形式,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到赛会中来。
(二)整合资源,强化支持。全省组委会统一面向省内外知名企业、合作伙伴进行招商,加强资金、项目、人员等资源整合,重点支持获奖项目和省赛筹备工作。同时,授权市级赛会单位按照统一部署,以组委会名义在辖区或系统内分别开展线下项目推介及本地区本系统活动招商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并落实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形式对大赛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重点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形成声势。全省组委会将通过合作支持媒体,对大赛举办情况及成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扩大省赛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厉行节约,勤俭办会。坚持廉洁办会、勤俭办会理念,全省组委会不向各参展组织收取任何参展费用。参展组织展位内容设计、制作、布展以及工作人员餐饮、住宿、交通等开支等,由各参展项目自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有条件的市级赛会单位统一办理。
共青团湖南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联 系 人:范警元
电 话:0731-88776720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114室
邮 编:410004
共青团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何梓溢
电 话:0731-82215070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四办127室
邮 编:410011
赛事监督邮箱:hnxmds2016@163.com
赛事官方APP:我来帮
iphone版APP store二维码 安卓版(应用宝)二维码
附件:1.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表
2.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书
3.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章程
4.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
5.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市级赛会单位
名录及联系方式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志工办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南省慈善总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
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表
一、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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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级赛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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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请填写项目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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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阳光助残 □ 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 □ 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 □ 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 □ 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 □ 扶贫开发与应急救援 □ 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 □ 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 □ 公益创业 □ 其它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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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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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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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 |
计划开展 □ 正在开展 □ 阶段性完成 □ 全部完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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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参赛情况 (全国项目大赛) |
首次参赛 □ 参赛未入围全国赛 □ 全国赛铜奖 □ 全国赛银奖 □ 全国赛金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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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构成 |
专职社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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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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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人数 |
(计算专职社工与志愿者人数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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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占总人数之比(%) |
(计算志愿者占总人数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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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招募信息 |
服务时间 |
招募人数 |
招募条件 |
报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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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请填写组织全称,已登记注册的以注册名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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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注册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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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高校 □ 社会团体 □ 基金会 □ 民办非企业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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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如没有相关主管单位,可填“无”,以下内容类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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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
如无可填“无”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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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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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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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年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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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等级 |
XX年XX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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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免税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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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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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限填三个) |
(2015年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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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先进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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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赛金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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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如无注册登记,请填写挂靠组织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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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如无注册登记,请填写挂靠组织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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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如无注册登记,请填写挂靠组织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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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出生时间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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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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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号+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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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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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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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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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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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总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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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资金情况(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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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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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配套资金 |
有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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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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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社会募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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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含福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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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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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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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预算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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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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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10元×50本)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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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项目印刷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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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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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100字以内) |
(申报书另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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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果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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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色 (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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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或挂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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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经我单位审核通过,现同意该申报项目参加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签字: (市级赛会单位或区县级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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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书
(模板)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本单位宗旨、业务范围、历史、活动品牌、荣誉声誉
(300字以内)
2.本单位在社会救助或社会工作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已有经验(200字以内)
二、项目背景
1.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200字以内)
2.项目可行性:配套资金、工作团队、活动能力、既有经验等(200字以内)
三、项目方案
1.项目主要内容(200字以内)
2.实施地域、受益对象(数量、群体、金额等)(200字以内)
3.预期效果(200字以内)
4.项目创新性:项目的特点,及与其他同类社会服务项目的独创与区别(200字以内)
5.项目解决的问题与社会效益(200字以内)
6.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的主要活动内容、时间、地点(300字以内)
7.宣传总结:项目的宣传和总结方案(200字以内)
附件3
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省赛”)是由团省委、省高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文明办、省志工办、省残联、省青志协、省慈善总会联合主办,集比赛、展示、交流、培训、合作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
第二条 省赛宗旨:在全省范围形成支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合力,推动湖南省青年志愿者行动科学化发展。
第三条 省赛目的:搭建平台,形成集展示交流、支持基层、资源运作、合作共享于一体的全省性志愿服务项目展示交流合作平台;市场运作,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资源、志愿服务组织”按照“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事业化发展、制度化保障”要求有效对接,推动全省青年志愿者工作共享信息、共筹资源、共同发展;规范标准,探索建立全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竞赛机制和体系,形成全国、省级、市级竞赛联动格局,建设覆盖不同层级的网络展示交流平台,实现“以会带赛,以赛促工作”,推动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库、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整合对接各类社会资源、推进市县青年志愿者协会规范化建设、吸纳孵化公益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等工作。
第四条 省赛内容:包括湖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现场集中展示与颁奖交流、公益项目培训与指导、项目成果转化。
第五条 省赛基本方式:在全省举行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湖南赛区选拔赛。市级赛会负责参赛资格审定推报参与省赛,推报名额不限。全省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通过初赛,确定复赛入围项目;通过复赛,确定决赛入围项目;通过决赛,评定大赛金、银奖。比赛依托大赛官方APP“我来帮”开展项目申报,在合作支持媒体上进行项目展示、宣传推广、网上公示等。省赛后,组织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训练营,针对金银奖项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针对性训练和专业指导,择优确定代表湖南赛区参与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的项目名单。
在符合省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各市级赛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本地区本系统选拔赛事,具体规则由市级赛会单位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省赛设立全省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组成。
第七条 省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市级赛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全省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
第八条 全省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省赛章程;
2.确定省赛承办单位、支持单位;
3.筹集省赛组织、评审、奖励、展示、培训所需的经费;
4.决议其他应由全省组委会决议的事项。
第九条 全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共青团湖南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按照全省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赛会活动并向全省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条 省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评委会”),由全省组委会秘书处聘请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与志愿服务事业相关的专家学者、爱心企业家、基金会或社会团体负责人、志愿者典型代表等人士组成。
全省评委会报全省组委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全省评委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审看参赛项目,与实施组织进行问辩;
4.确定参赛项目获奖奖次。
第十二条 各市级赛会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用好现有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工作资源,不断创新发展,组织本地区本系统选拔赛事,设立市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地区赛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参赛程序
第十三条 本届省赛的参赛范围为近年来计划或正在实施的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特别是围绕共青团中心工作,以重点青少年群体为服务对象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类别主要包括阳光助残、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扶贫开发与应急救援、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公益创业、其他领域等十大类,项目服务对象为残疾青少年、留守儿童或事实孤儿的,按照阳光助残或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类别申报,其余项目根据服务内容归类申报。
特别说明:事实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孤儿。具体包括四种情况: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或重疾(无劳动能力,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重残或重疾,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或重疾,且家庭困难的儿童。同时并未接受政府及社会的长期资助。
第十五条 项目参赛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
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正在实施的项目时间至少持续到2016年底,参与项目运作的核心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全省组委会不接受未经市级赛会单位或区县级(含)以上团委资格审核的项目申报及外省申报、重复申报。
第十六条 各市级赛会单位通过组织渠道发动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进行申报,统计、汇总本地申报情况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接受社会公示监督。
第十七条 初赛:由组委会秘书处从省赛评委储备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评审小组,分类评审参赛项目材料,参照省赛初评评审指标和组委会秘书处确定的各类项目数额,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选出复赛入围项目(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0%)。
第十八条 复赛:由组委会秘书处从省赛评委储备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评审小组;同时将复赛入围项目进行分组,由评审小组进行PPT问辩;经评审进行实名制打分后,按分数高低确定决赛入围项目(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0%)。
第十九条 决赛: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由专家对项目现场路演情况进行评审提问,参照省赛决赛评审指标,对项目进行实名制打分,综合各市州(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和参赛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金、银奖获奖名单。
第四章 资源推介与培训孵化
第二十条 资源推介:各市级赛会单位根据全省组委会要求进行资源筹措,邀请本地区本系统相关企业家前期对接资助本地相关项目,亦可邀请其参加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训练营,现场参与获奖项目现场推介,进行现场对接资助。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孵化:全省组委会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大赛训练营,针对省赛金、银奖项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择优确定最终代表湖南省参加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项目名单。
第二十二条 资金管理:资助款项到位后,各市级赛会单位在收到项目方合格票据后将根据协议书规定将资助款及时划付至受助项目的法人账户,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市级赛会单位负责对专项资助经费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和审计调查,包括在项目资助的申请、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资助应予撤销和终止:
1.不按照申报计划推进和完成项目;
2.不按规定要求报告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3.项目资助资金没有专款专用;
4.审计中发现基金管理和使用存在问题,不能按要求纠正的;
5.没有按时提供合格票据的。
第五章 项目参展与奖励办法
第二十三条 参展对象: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入围项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四条 参展培训:有条件的市级赛会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项目参展培训活动,为参展项目提供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推销及参展布展等技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 现场布展:各参展单位自行准备项目宣传展示所需易拉宝、宣传册、音响、视频等材料,于展会举办前3天制作完成,并按要求提前进行展位布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现场展示:各参展单位应当遵守参展活动指引,自觉爱护公共设施,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二十七条 参展费用:全省组委会不向参展组织收取任何参展费用。参展组织展位内容设计、制作、布展以及工作人员餐饮、住宿、交通等开支等,由各参展项目自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有条件的市级赛会单位统一办理。
第二十八条 省赛设金、银奖两个等级的奖项,对获奖项目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公益创业类金、银奖项目除获得相应奖金外,部分特别优秀的项目将首批进驻湖南省公益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后期培育孵化,基地将为每一个进驻项目提供100-200平方米且三年免租的办公场地。
第二十九条 省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全省组委会根据各市级赛会单位开展资格审查、项目推报、组织协调、参展效果、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定、颁发占市级赛会单位总数30%的优秀组织奖,对获奖单位给予一定管理经费补助。
第三十条 对于省赛金、银奖项目给予大赛获奖荣誉称号,推荐申报省民政厅、财政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有关项目。阳光助残类金、银奖项目,推荐纳入省残联支持项目;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类金、银奖项目,推荐纳入省慈善总会支持项目;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类金、银奖项目推荐纳入省水利厅支持项目;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类金、银奖项目推荐纳入省高院、司法厅、未保办支持项目。
第三十一条 对捐赠企业授予省赛“爱心企业”称号,对支持媒体授予省赛“爱心媒体”称号。
第三十二条 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市级赛会单位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单项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省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半个月的质疑投诉期。对收到的投诉或申诉,省赛组委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则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通报全省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市级赛会单位取消获奖资格或其他处罚。全省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组委会统一面向省内外知名爱心企业家、合作伙伴进行招商,整合的社会资源用于赛会活动和获奖项目资助。同时授权各市级赛会单位按照统一规范以组委会名义在本地区本系统内分别开展线下项目推介及本地活动招商工作。
第三十五条 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设立官方APP“我来帮”开展项目申报,同时在合作支持媒体上开展项目展示、宣传推广、网上公示等活动。由组委会秘书处管理官方主题宣传平台。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全省组委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全省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4
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团中央《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和《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规范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省赛”)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赛项目评审工作在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组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项目申报、省级评审、全国推报三个阶段,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第三条 大赛项目申报工作由全省组委会组织开展。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志愿服务项目,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市级赛会单位审核后,均可参加大赛。
第四条 大赛设立金、银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并给予获奖项目一定工作经费补助。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五条 大赛设全省级和市级评审委员会两级评审机构。全省评审委员(以下简称“全省评委会”)会由全省组委会组建,主要负责省赛的初赛、复赛、决赛评审和全国赛的推荐等工作。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市级赛会单位组建,主要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宣传推广、资格审查、项目推报及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全省评委会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
2.热心公益,以各种方式为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作出过贡献。
3.有参加评审活动热情、时间和精力,能够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开展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4.有丰富的志愿服务工作实践经验,并在志愿服务理论研究、项目策划或管理执行等相关工作领域服务2年以上。
5.曾参加市级以上志愿服务专题研讨、成果评估或曾承担过志愿服务重大项目(课题)者优先推荐。
第七条 全省评委会面向省内外邀请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对青年志愿者事业长期支持或合作的企业负责人、有关基金会或社会团体负责人、基层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代表、受助对象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和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建成为全省评委会专家库,总计人数约为50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 全省评审期间,由全省组委会在全省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分组开展评审工作。
第九条 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市级赛会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要求并结合实际组建、运行。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十条 项目申报主体为各级团组织、各类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由市级赛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市级赛会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须于2016年4月25日前在“我来帮”APP完成注册后进行线上提交,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稿(照片和视频请刻盘)报送至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全省组委会不接受未经资格审核的项目申报、外省申报、重复申报。已获得往届全国项目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仅能申报公益创业类。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类别主要包括阳光助残、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扶贫开发与应急救援、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公益创业、其他领域等十大类,项目服务对象为残疾青少年、留守儿童或事实孤儿的,按照阳光助残或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类别申报,其余项目根据服务内容归类申报。
特别说明:事实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孤儿。具体包括四种情况: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或重疾(无劳动能力,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重残或重疾,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或重疾,且家庭困难的儿童。同时并未接受政府及社会的长期资助。
第十三条 各类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目标明确。申报项目切实服务社会需求,服务青少年成长,项目实施过程突出志愿服务特色,可形成一定社会功能。
2.服务内容科学。项目设计经过调研论证,充分体现服务对象需求,服务内容安排合理,操作简洁,执行规范,注重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服务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较为合理,能够满足服务双方的需求。
3.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团队稳定,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志愿者招募动员、注册管理、服务记录、激励保障、宣传推广等工作机制健全,资金管理公开透明。
4.社会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能够得到服务对象、服务单位和有关党政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参与的志愿者有较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5.项目发展可持续。项目机制科学完善,实施时间较长,可复制性强,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具体类别的项目申报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要求在线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1)项目申报表及申报书。
(2)项目宣传照片(5张以内,单张大小小于1M, jpg、jpeg、png、gif格式均可,附照片内容说明)、宣传视频(1个,时长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0MB)。
(3)其他事项:申报资料中要求附有详细的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必要的交通、装备、物资、餐饮、宣传等);所有项目均须于2016年4月25日前向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提交加盖资格认定单位公章的纸质档(照片和视频刻盘)。
第四章 市级审核
第十五条 市级赛会单位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广泛深入地动员,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主体资格审查和项目基本情况审核,发动区县和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参赛,统一审定汇总各类申报项目,组织督促参赛项目在2016年4月25日前完成项目提交。
第五章 省级评审
第十六条 初赛评审。由全省评委会组织实施,评审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至5月4日。
第十七条 初赛按照评审会评议进行,结合组织回避原则,从省赛评委储备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议,选出复赛入围项目(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0%)。初评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复赛答辩。由全省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时间为2016年5月5日至5月17日。
第十九条 复赛按照封闭答辩进行,结合组织回避原则,在全省评委会成员中随机选择评委若干人,听取每个团队3分钟以内的项目PPT展示,展示结束后进行提问答辩,评委进行实名制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决赛入围项目(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二十条 决赛路演。由全省评委会组织实施,评审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至5月25日。
第二十一条 决赛按照路演巡展及提问进行。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活动期间,各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路演,专家组进行现场巡展,根据项目展示和现场提问回答情况进行打分,综合各市州(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和参赛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金奖、银奖获奖名单。
第二十二条 公益创业类参赛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获得往届全国项目大赛金、银奖且有意进行公益创业的项目团队;二是参赛主体已在省级民政部门完成组织机构规范注册,或能够在2016年12月1日前完成组织机构规范注册,且项目团队具有强烈的公益创业意愿和一定的创业能力,项目开展时间至少达1年(含)以上,且目前已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服务范围广,基本实现项目常态化、组织规范化、保障稳定化。此类别金、银奖项目除获得相应奖金外,部分特别优秀的项目将首批进驻湖南省公益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后期培育孵化,基地将为每一个进驻项目提供100-200平方米且三年免租的办公场地。
第二十三条 省赛组委会根据市级赛会单位开展大赛组织、本地区本系统项目审查、现场参展效果等情况,综合评定、颁发一定数量优秀组织奖。对有关赛会捐赠企业和支持媒体,授予“爱心企业”“爱心媒体”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 省赛结束后,省赛组委会将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训练营,针对获奖项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择优确定代表湖南省参加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项目名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省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半个月的投诉和申诉期。对收到的投诉或申诉,省赛组委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投诉、申诉经调查若属实,视情节给予处置,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省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5
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市级赛会
单位名录及联系方式
系统 |
负责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 |
各市州 团委 |
XX团市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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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
XX大学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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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团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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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北京团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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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浙江团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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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广东团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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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深圳团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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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