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党建带团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5年度党建带团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要求,现将共青团湖南省委2015年度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是根据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2〕2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2〕41号)精神,为支持全省共青团事业发展,由省财政厅于2013年设立省财政厅与团省委共同管理金额为1500万元专项资金。
(二)预算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更好地组织引导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不断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
2.项目年度目标
2015年全省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制度建设、强化从严治团,坚持以深化为目标,以创新求突破、以制度作保障,不断推动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2015年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经费预算1,500.00万元,加上年初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结余485.59万元,本年预算可用指标为1985.59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共拨付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经费1985.59万元。本年具体资金拨付情况详见表1.1:
表1.1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 金额 |
拨付时间 |
备注 |
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 |
1985.59 |
|
|
其中:市县团委就业创业工作经费补助 |
209 |
2015.8.17 |
湘财行指〔2015〕57号 |
雷锋号工作站项目补助 |
90 |
2015.7.29 |
湘财行指〔2015〕54号 |
助残阳光志愿服务项目补助 |
45 |
2015.7.29 |
湘财行指〔2015〕54号 |
团省委机关党建带团建(以前年度结余) |
485.59 |
2015.5.16 |
湘财预函〔2015〕3号 |
团省委机关党建带团建(本级) |
500 |
2015.2.17 |
湘财预〔2015〕18号 |
市州县区工作经费补助 |
556 |
2015.5.16 |
湘财行指〔2015〕21号 |
示范乡镇街道团组织补助 |
100 |
2015.7.29 |
湘财行指〔2015〕54号 |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实际使用1,754.28万元,结余资金231.31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表1.2:
表1.2
项 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使用 |
结余 |
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合计) |
1985.59 |
1754.28 |
231.31 |
其中:市县团委就业创业工作经费补助 |
209 |
209 |
0 |
雷锋号工作站项目补助 |
90 |
90 |
0 |
助残阳光志愿服务项目补助 |
45 |
45 |
0 |
团省委机关党建带团建(本年及上年结余) |
985.59 |
754.28 |
231.31 |
市州县区工作经费补助 |
556 |
556 |
0 |
示范乡镇街道团组织补助 |
100 |
100 |
0 |
本年专项拨入1,985.59万元,实际使用1,754.28万元,结余231.31万元,结余率11.65%。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部分党建带团建阵地规模化建设项目尚未验收,部分工作于2015年12月开展,账款尚未结清。
3.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团省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了“突出重点、奖补结合、注重效益、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原则。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项项目申报严格按照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开展了项目,投入了资金。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团省委对2015年度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工作做了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用于省本级重点工作的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由团省委提出项目计划,财政厅研究审核后确定;用于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根据各地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当地经费保障情况确定。专项资金中涉及设备、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团省委采取逐级考核方式,定期对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以促进全省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的对象是2015年度湖南省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以及涉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部分实施单位。
(二)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5年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绩效评价文件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湖南省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5〕18号)。
(四)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以保证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项目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评价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
(六)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专项资金基数数据表,细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向各项目单位下发开展本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
(2)绩效评价专家组审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并通知督促项目单位修改完善。
(3)现场评价。通过采取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的有关账目,实地察看情况等方式,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按照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的原则,随机确定。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团省委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各项重点活动,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全省党建带团建活动的工作得到了新的发展。开展的各项党建带团建活动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
1.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带团建。认真抓好湘委〔2014〕10号、湘办发〔2012〕41号、湘组〔2013〕20号等文件精神的落实,推动市州、县市区召开党建带团建会议和出台工作文件,确保党建带团建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省、市级团委处级以上干部分别联系全省123个县市区,通过广泛深入各领域青年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团的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团的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团干部队伍管理,选优配强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规范团员队伍管理,进一步做好了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严格团费收缴使用管理,积极加强对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驻外团工委管理,进一步配齐配优班子,有效服务外出务工创业青年。开展全省团的自身建设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摸准了目前团的工作和建设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工作参考。
2.强力推进城乡区域化团建工作。一是抓好城乡区域化团建,加大对市县团委工作经费支持。2015年共下拨工作经费1000万元。推进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整合区域内青年工作的组织、资源、项目,广泛联系服务区域内青年;全面推进区域化团建、驻外团建工作,深化非公企业团组织“活力工程”建设,新建湖南驻北京团工委。建立扁平化指导机制,推动团省委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直接联系学校建设,首批遴选30所中学、28所中职为团省委直接联系学校。按照团中央要求扎实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共创建各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7011个,其中省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123个。大力推进青年社会组织建设,延伸工作手臂。有序推进“伙伴计划”公益实践项目,共同为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青年子女开展形式多样的“成长陪伴”“城市融入”活动,全省开展“伙伴项目”49个,共计546家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其中,服务困难青少年10万余人次。全省共开展青年社会组织培训16场,共计600余名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团干部参与培训。
3.切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培训,今年省级投入经费近340万元,举办培训班21期,直接培训团干部2427名,覆盖所属领域95%以上的团干部。全省各基层团组织共培训团干部5.6万人,覆盖52%以上的基层团干部。加强团干部队伍配备,市级团委书记、班子、全体机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92.9%、100%、91.1%。推动作风转变,出台了《关于团干部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联系青年人才、团员注册志愿者等九项制度并狠抓落实;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团干部带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活动,引导广大团干部深入实际、贴近基层、走进青年。
4.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深化,把组织青年创新创业创优作为主攻方向。与多家省直单位联合开展第二届“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推出34名创新创业人才;与湖南日报联合举办的8090栏目,联合推出创新创业青年人才30人,并连续深入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团省委本级和各市级团委累计组织省市优秀创业青年典型深入市县、企业、高校开展宣讲390场,营造了青年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举办第二届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共吸引15000余人参赛,超过1800个创业项目报名。举办湖南青年涉农创新产业创业大赛,展示青年创业成果,增强青年创业意识;今年全省累计培育青年创业者协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协会等城乡青年创业社会组织207家;选派银行业金融机构优秀青年干部赴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对123个县市区做到了金融干部挂职的一次性全面覆盖;联合省农委、农行湖南省分行大力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设立返乡创业行动专项基金;联合省商务厅大力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促进农村青年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5.服务青年成长发展,竭力帮扶困难青少年群体。一是推动“青年之声”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在全省动员5093名团干部、青少年研究会成员、团校教师、志愿服务团队等单位和社会各界专业人才组成专家团队,参与“青年之声”建设,积极引导青少年有序政治参与、理性表达诉求。全省所有市、县、重点本科院校和省属企业的“青年之声”网络平台已全部开通。团省委、长沙市、开福区三级团委还联合打造了实体化“青年之声”平台。该平台旨在帮助青年解决法律援助、成长陪伴、思想提升、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场地面积560平方米,目前有20家青年社会组织作为线下服务团队入住,二是积极向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充分借助KAB、SIYB及政府相关培训项目,开展春风行动、春季集中培训、农民工重点培训等工作,免费培训各类创业者3.03万人。加强青年创业园区(基地)建设,与人社部门联合出台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和奖励措施,打造具有共青团色彩的青年创业园区。目前,全省共创建各类青年创业园区(基地)52个。三是积极开展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全省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结对2929所,结对农民工子女1001706人;累计志愿者队伍2711支,志愿者345922人,项目专员2984人,爱心捐赠807282元,阵地建设1423个,为100余万名农民工子女提供了340余万小时志愿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助残阳光工作的扶持和督促力度,确保助残“阳光行动”工作的常态化、持续化发展。截至目前,全省残疾青年76557人,结对39399人;助残志愿者团队1342个,结对32982人;挂牌助残阵地435个,活动总时长41486小时。通过网络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N+1”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失去父母的孩子,活动已筹集到社会资金近150万元,已资助近200个孩子。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2015年湖南省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1.本级使用资金结余较大。2015年团省委本级可使用的党建带团建资金985.59万元,实际使用754.28万元,结余231.31万元,结余较大。
2.项目小散。2015年党建带团建专项资金中的1000万元是分配给各市县区及其他省直单位。2015年该1000万元分配至5个大项目395个小项目。项目资金小而散,大项目下有小项目,且小项目数量过多。
六、有关建议
1.加强党建带团建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跨年度项目的执行力度;
2.进一步整合党建带团建专项经费中需要转移支付的部分,合理制定省级专项项目,尽量减少小散项目,使党建带团建专项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2015年湖南省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
2016年7月13日
附件
2015年团省委党建带团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 分值 |
三级 |
分值 |
指标解释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自评得分 |
|
投入(20分) |
立项(12分) |
项目 |
4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2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1分;未按程序设立计0分 |
2 |
|
2 |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2分,不符合要求计1分,无相关文件、材料计0分; |
2 |
||||||
绩效 |
4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椐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2 |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计1分;不符合计0分 |
2 |
|||
2 |
②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计1分,不相关计0分; |
2 |
||||||
绩效 |
4 |
依椐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2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计1分,未分解计0分; |
2 |
|||
2 |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不清晰计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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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资金 |
4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 |
4 |
到位100%计4分,到位80%-99%计3分,到位70%-80%计2分,到位60%-70%计1分,到位60%以下计0分。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4 |
||
到位 |
4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4 |
及时到位计4分,滞后两个月计3分,滞后四个月计2分,滞后半年计1分,滞后半年以上或未到位计0分 |
4 |
|||
投入小计(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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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40分) |
业务管理(20分) |
管理 |
10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评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5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计5分,未制定计5分; |
5 |
|
5 |
②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5分,不完整计0分。 |
5 |
||||||
执行制度 |
10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5 |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计5分,未遵守计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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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项目总结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计5分,不及时、齐全计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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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管理 |
4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2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计2分; |
2 |
||
2 |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完整计2分,不完整计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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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8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2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2分,不符合计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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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2分,无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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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2分,不符合计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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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2分,存在计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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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8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计4分,无监控机制计0分; |
4 |
|||
4 |
②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计4分,未采取计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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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小计(40分)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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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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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10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10 |
项目获得出版发行、新闻媒体报道,影响力强计10分,影响力一般计8分,影响力弱计6分,无影响力计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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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
10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10 |
项目可持续开展计10分,无开展必要计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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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20 |
群众参与度高,受群众欢迎,有较大知晓度、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计20分,一般计10分,群众不满意计0分。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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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小计(40分)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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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计得分(100分)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