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女联合会2015年度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17:37 【字体: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2015年度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结合省妇联实际情况,我们通过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2015年度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专项资金根据2009年省委常委会议精神,于2011年设立,金额为900万元,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专项资金2014年度增加为1500万元,2015年度增加为2500万元。该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与省妇联共同管理。

(二)预算绩效目标

妇女事业发展专项主要目标在于规划妇儿重点项目,解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对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进行调研以及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提高妇女干部素质的培训、轮训;开展各级妇联组织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建巾帼志愿者品牌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各项国家、省级重点课题研究及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的其他重大妇女儿童专项活动。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上年专项结余转指标135.16万元(其中:机关本级结余125.3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结余9.86万元)(湘财预函[20153)。

年初预算1700万元(省妇联机关本级1540万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60万元);

年中追加下拨专项经费共1157.2万元(2015331日湖南省财政厅湘财行指〔201514号拨付589.00万元; 2015826日湘财行指〔201556号拨付298.20万元; 20151223日湘财行指〔2015137号拨付270万元)。其中,省妇儿中心追加50万元;省妇儿基金会办公室追加50万元;下拨市州(含党校)1057.2万元。

以上累计本年预算可用指标为2992.36万元。其中:

具体资金拨付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机关本级

活动中心

基金会办公室

各市州(含省委党校)

合计

妇女事业发展专项

上年结余

125.3

9.86

135.16

本年拨付

1540

210

50

1057.2

2857.2

合计

1665.3

219.86

50

1057.2

2992.36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1231日,妇女事业发展专项实际使用1772.73万元(省妇联系统使用715.53万元,下拨资金使用1057.2万元),结余资金1219.64万元

省妇联系统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

年初结余

预算金额

实际支出

结余金额

家庭教育精品课程

10.00

6.57

3.43

妇女创业就业指导培训和妇女健康发展

20.00

20

0.00

机关党建工作

10

30.00

18.8

21.20

精神文明创建

0.25

48.00

42.59

5.66

妇女儿童项目配套

20.00

14.22

5.78

养老中心项目

1,105.00

0

1,105.00

依法维权服务项目

32.00

32

0.00

家庭教育情景剧征集展演活动

10.00

8.4

1.60

网络整合

0.97

20.00

20.97

0.00

维权多机构合作机制建设项目

18.00

18

0.00

绩效考核项目

16.00

16

0.00

援藏援疆专项

20.00

20

0.00

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12.00

1.1

10.90

新闻宣传

52.00

36.88

15.12

综合工作

19.00

18.15

0.85

女杰之乡建设

100.00

100

0.00

女性人才素质提升项目

8.00

7.9

0.10

女性培训与活动

10

10

0.00

幼儿食堂提质改造

10.00

10

0

女厅瑜珈队

0

5

5

0

女厅桥牌队

5

5

0

96580网络平台

65.00

65

0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5

10

15

0

幼儿素质培训

5

5

0

小芙蓉少儿艺术团

0.47

10

10.47

0

生态教育

4.39

4.39

0

运行补贴

40

40

96580扩容

50

50

知心屋项目

50.00

0

50.00

应急项目

3

3

维权讲座进社区项目

1

1

慰问抗战女兵

0.21

0.21

六一活动专家评审

2.14

2.14

三下乡活动

6

6

送温暖、献爱心项目

33

33

信访维权骨干培训

7.49

7.49

妇女志编撰

10

10

留守妇女基线调研

1.39

1.39

绩效评价审计

4

4

三八维权周普法

3.15

3.15

家教研修班

17.35

17.35

手工技能培训大赛

0.2

0.2

宣传工作会议

9.78

9.78

寻找最美征文

10

10

人民之友项目

2

2

精准扶贫工作会议

3.1

3.1

事业发展及培训项目

0.28

0.28

合计

135.17

1800

715.53

1219.64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指标下达时间影响,财政资金到位较晚;二是由于购地资金(1105万元)因项目政策变更原因未能形成支出。

3.资金管理情况

为严格资金管理,20127月省妇联拟定了《湖南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报省财政厅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20131月正式以湘妇字20132号文件形式下发实行。2015826日,又根据形势的变化,会同省财政厅再次以湘财行201517号文的形式对该办法做出了修改和调整,专门确定了“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对专项资金进行分配、使用和管理。基本做到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妇儿规划、维权、普法调研、培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课题研究等领域。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的开展和资金的投入。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省妇联对2015年度妇女事业发展专项工作做了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用于省本级重点工作的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由省妇联提出项目计划,由财政厅研究审核后确定;用于支持基层妇女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根据各地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当地经费保障情况、地区特色工作等因素确定。专项资金中涉及设备、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省妇联采取逐级考核方式,定期对妇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促进全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项工作的开展。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的对象是2015年度湖南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涉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部分实施单位。

()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5年妇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妇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

3. 《湖南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517号)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以保证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项目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

 ()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省妇联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专项资金基数数据表,细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向各项目单位下发开展本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

(2)绩效评价专家组审核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

(3) 现场评价

通过采取座谈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的有关账目,实地察看情况,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按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的原则,随机抽查确定。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年来,省妇联开展了一系列的维护、促进妇儿发展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绩效成果。

1.加强妇联组织队伍建设

一是建好用好妇女之家。根据各市州妇联推荐、申报及验收情况,确定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等31个妇女之家为第五批省级示范妇女之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下拨创建经费100万元。省级示范妇女之家均实现妇联工作六进家:即维权维稳工作进家、创业就业指导进家、家庭教育课堂进家、帮扶救助项目进家、关爱服务行动进家、健康文化活动进家。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举办两期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联合省民政厅举办社区女主职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市县乡妇联主席、社区女党支部书记(主任)220名。三是完善女性人才库。对全省女干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动态更新《湖南省县市区党政女性正职花名册》《湖南省乡镇(街道)党政女性正职干部花名册》《湖南省县、市、区四大班子女干部花名册》等7套名册,为党委组织部门培养选拔女干部提供决策参考。

2.加强妇女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举办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与湖南公共频道合作,在湖南电视台举办“芙蓉花开最美时”—湖南省纪念三八妇女节105周年暨“寻找最美”活动启动仪式,许又声、刘莲玉、戴道晋、王晓琴等省领导出席二是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湖南日报、湖南公共频道、今日女报等省内主流媒体以寻找“最美”为主题,开设“湖湘好家风”“湘创客”和“青春8090”等专栏,“最美家庭”、优秀妇女典型开展系列宣传报道三是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湘女”活动。妇联上下联动,开展寻找“最美”“六个一”活动,即:每个妇女之家召开一次宣传动员会、设立一个“最美家庭”光荣榜、开展一次好家风好家训评议活动、举办一次“最美家庭”故事分享会、组织一次家庭文化艺术作品展、开展一次家庭文化活动。全省参与各类“晒、议、讲、展、秀”活动家庭30万个,参与群众91万人次,评选出全省“最美家庭”50个、“最美创业典型”30个、“最美湘女”20名。中国妇女报、湖南经视、公共频道、今日女报等媒体跟踪报道。

3.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一是开展“春风行动”协助省人社厅举办全省“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暨现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全省30万名妇女成功就业,4.2万名妇女参加技能培训, 2.2万名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加强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开展城乡妇女 “一人学一技”活动,举办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网络编辑培训班、手工编织暨SYB培训班,1600名妇女接受免费培训。承办全国首期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举办巾帼扶贫骨干培训班,为3000农村妇女提供家畜饲养、蔬菜种植、电商销售等实用技术培训。举办“我创业·我美丽”女大学生创业指导巡回报告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文雄出席并讲话。三是促进妇女灵活就业。联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举办湖南省手工编织职业技能创新创业大赛暨优秀作品展,成立湖湘女红专业委员会,在长沙县开慧镇实施湖湘女红推广计划,带领女红会员企业参加中国妇女手工制品博览会,促进妇女居家就近灵活创业就业。

4.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源头维权。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问题,争取分管副省长和职能部门重视,在出台的我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切实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把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落实到登记簿、经营权证书”。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起草《关于建立湖南省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拟修改完善后下发。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送法到家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讲村庄、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全省各级妇联举办普法宣传活动1.7万场次,75万妇女群众参与。三是继续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试点。全省新增婚姻家庭调解专业调解委员会试点县区27个,婚调委共为5240对夫妇提供调解服务,调和率41.1 %“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工作”纳入湖南省市州综治工作考评。

5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

一是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60个项目县完成宫颈癌检查150万名,乳腺癌检查9.6万名,争取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两癌”救助款989万元。实施提升乳腺癌防治意识教育培训项目,举办专题培训班,创新经验被全国妇联拍摄成专题片在全国推广。“两癌”免费检查与救治工作得到家毫省长的高度重视,将纳入2016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二是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截止20159月,全省发放贷款6.46亿元,获贷妇女8473人,带动10万名妇女创业就业。举办全省巾帼精准扶贫骨干培训暨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研讨班,传达国家和我省精准扶贫政策,解读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最新精神。三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联合邮政部门在全国率先建成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对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创建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94所、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示范点30个。实施温暖微行动·彩虹行”“爱心课桌计划等公益项目,为5万名留守儿童送去彩虹包裹,为30所贫困学校赠送课桌椅2万余套。

6.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一是开展现代家庭教育公益巡讲。联合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关工委,开展现代家庭教育公益讲座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全省各级举办讲座1125场,惠及28万名家长和儿童。二是建设家庭教育精品课程。联合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开展家庭教育精品课程征集活动,评选出10堂精品课程,并在全省推广。

7.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

一是召开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总结2014年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部署2015年工作。兰香副省长强调,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面向基层,加大投入,在资源配置等方面更多地向妇女儿童倾斜,积极为妇女儿童营造良好生存发展环境。二是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督导。成立省级督导组,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赴市州开展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督导工作。督导期间,召开分领域专题座谈会60多场,抽查县市区14个,考察学校、医院、村(社区)60多个。从督导情况来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规划实施达到预期目标。三是着手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举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暨评估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强与省十三五规划的衔接,起草2016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8.推进机关科学化管理

一是夯实基层党建。推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纳入《2015年省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做到党建工作和妇女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制定《省妇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省妇联机关遴选干部试用期间的暂行规定》《省妇联机关遴选干部考察实操办法》,严格选人用人。做好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委班子。在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中,我会党组综合评定排名第二。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问题导向,努力解决妇联组织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建立《省妇联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湖南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试行)》,开展“一进二访”“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拓展服务阵地。探索“互联网+服务妇女”新模式,建设“凤网e家·服务到家”家庭服务大数据平台。推出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妹子”,改版升级潇湘女性网,着力建设网上妇联。设立妇联兼职副主席,成立留守儿童爱心妈妈、禁毒妈妈联盟等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发挥女企业家协会、女律师协会等团体会员作用,延长工作手臂,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妇女群众最可信赖的娘家。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2015年湖南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

、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仍有拨付不及时的情况

2015年,部分财政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仍然存在,款项的滞后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启动延后或形成结余,影响了预算执行效率,没有及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2.暂未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

根据发展的要求,为确保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计划性、科学性,应逐步建立项目数据库。我们目前这一工作仍在学习、探索中。

3、资金的使用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专项资金使用政策调整、变化较大,而基层单位的资金使用管理环节也还存在不少需要加强沟通与指导的地方。目前,这部分工作还较为被动,事后协调较多,提前介入不够。

下一步目标

1.加强对市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进一步加强指导,多深入基层单位走访调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预算编制与拨付方式,真正做到提高项目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评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做到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4.建立项目数据库,争取早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附件 :2015年湖南省妇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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