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行指〔2016〕73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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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请核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的函》(湘工商财函〔2016〕15号)和你单位(市、州、县)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现下达省级财政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工作,相应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1日
847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