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工商系统专项经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2月18日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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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行指〔2015〕1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工商系统专项经费的通知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你单位反映的情况和实际需要,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专项经费5044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全省工商部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前相关遗留问题,其中,工商执法办案专项经费2500万元,湘西州民族地区补贴617万元,新职工住房补贴1135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358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434万元,具体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见附件。
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政策和标准及时拨付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省工商系统专项经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局
2015年2月16日
湘财行指[2015]12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