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行指〔2016〕15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对市县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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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的函》(湘工商财函〔2016〕61号)反映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县)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万元,列入2017年功能科目及经济科目(详见附件)。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省对市县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安排表(提前下达)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30日
847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