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提前下达2016年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
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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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县)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 万元。该资金用于相关节能改造项目支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得用于个人或集体发放奖金。资金列支出功能科目“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2016年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