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资指【2016】10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下达2016年
第二批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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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 万元。该资金用于相关节能改造项目支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得用于个人或集体发放奖金。资金列支出功能科目“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