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2016〕28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县级国家档案馆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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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2016年县级国家档案馆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下达给你市(州、省直管县市),相应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档案馆2012604”(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该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完成建设任务、完善配套功能,经验收合格纳入建设规划的县级国家档案馆进行补助,用于各地县级国家档案馆购买密集架,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和“三公”经费。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相关单位,并严格按照《湖南省档案抢救及档案资源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7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附件:2016年县级国家档案馆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5日
2015年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8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