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2016年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6〕138号
长沙市、衡阳市、汉寿县财政局,省供销社:
根据《湖南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09〕73号)、《湖南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协议书》、省发改委《关于建议尽快拨付2015-2016年度省级化肥淡储贴息补助资金及适时启动化肥淡储企业招标工作的函》(湘发改函〔2016〕142号)及2015-2016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检查审核情况,现拨付2015-2016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利息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款列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20504化肥储备”,经济科目“30403财政贴息”。请及时将补贴资金转拨至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5-2016年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补贴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138号附件:2015-2016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补贴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