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津补贴提标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综指〔2016〕25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水库移民开发
管理局津补贴提标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湘财综〔2016〕20号)和省财政预算追加安排,现下达你单位提高津补贴补助资金137.9万元,支出请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应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省属驻长沙地区各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
三、发放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湘财综〔2016〕2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将资金及时发放至个人,不得进行二次分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津补贴提标补助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2日
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津补贴提标补助资金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