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2015年预算经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综指〔2015〕5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整顿铁路
治安办公室2015年预算经费的通知
省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
你办《关于湖南省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的说明》收悉。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5年预算经费174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列201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其他铁路运输支出”(2140299)377万元,“铁路安全”(2140206)1363万元;列支出经济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01)7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50.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4)3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0)35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下达的预算经费项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或调剂的,应报经我厅批准。
二、请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省直单位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4〕17号)要求,切实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超收部分,经我厅批准后方可动用,不得自行列支;短收部分财政不予弥补,并相应调整当年支出预算。
三、你单位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
附件:1、关于省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2、省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2015年预算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4日
关于湖南省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2015年省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单位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