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总工会2014-2015年离退休费提标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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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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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建指〔2015〕40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总工会2014-2015年
离退休费提标资金的通知
省总工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紧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132号)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全省2014年10月1日前已离退休人员先行实施增加离退休费。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4-2015年离退休费提标资金168.56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列“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经济科目离休人员列“30301离休费”,退休人员列“30302退休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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