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8月05日 16:57 【字体:
湘财外指〔2015〕5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 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华侨事务(散居社会)预算的通知》(财行〔2015〕6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华侨事务费-归侨生活补助费 万元(见附件)。此项资金由你市财政、侨务部门根据地区归侨困难实际,共同研究分配,专项用于归侨生活补助。此项资金列入2015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1类25款06项“华侨事务”(经济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华侨事务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7月31日

华侨事务费.xls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996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