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8月05日 16:57
【字体: 大 中 小】
湘财外指〔2015〕5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
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华侨事务(散居社会)预算的通知》(财行〔2015〕6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华侨事务费-归侨生活补助费 万元(见附件)。此项资金由你市财政、侨务部门根据地区归侨困难实际,共同研究分配,专项用于归侨生活补助。此项资金列入2015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1类25款06项“华侨事务”(经济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华侨事务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7月31日
华侨事务费.xls
华侨事务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