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8月11日 17:21 【字体:

湘财外指〔201659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华侨事务预算的通知》(财行〔20169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华侨事务费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入2016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12506华侨事务(经济科目第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此项资金由你市(州)财政、侨务部门根据地区归侨困难实际共同研究分配,专项用于贫困归侨归眷资助和扶持工作。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2016年华侨事务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8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华侨事务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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