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国预资〔2017〕1号
有关省管文化企业:
2017年度省管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省第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通过,预算执行方案已经省政府审批同意,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件)。请在收文之日起15日内向你单位所监管(所属)省属企业批复预算,并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附件:2017年度省管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8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省管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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