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外事侨务办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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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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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外指〔2016〕9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外事侨务办专项经费的通知
省外事侨务办:
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本级专项经费1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万元(经济科目列第301类01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76.15万元(经济科目列第301类02款“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6.7万元(经济科目列第301类04款“社会保障缴费”)、公车运行费25.25万元(经济科目列第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9.4万元(经济科目第列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功能科目均列第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
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