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财政支持农业信贷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10:24 【字体:

湘财农指〔2016138

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号)精神,经研究,现安排你公司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6000万元,用于安化县、鹤城区、洪江市、洪江区、永定区、武陵源区等6个贫困县设立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请列入2016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899其他金融支农支持”,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资金省财政直接以股权投入的方式,按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注入你公司资本金,作为县市区办事处担保业务运营资本金,此部分股权为省财政直接持有,不代持,不过桥。

2、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6个贫困县农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工作。

 


3本次下达的资金统一通过财政部门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国库不再调度资金。

 

 

湖南省财政厅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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