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行指〔2015〕45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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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单位)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相应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01类23款04项“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经济科目列第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按照《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5〕1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5年省级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7月22日
847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