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安排流程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9:48 【字体:

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安排流程

1、 省民宗委、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申报通知,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根据通知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向市级民族部门申报。  

2、市级民宗部门商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并汇总向省民宗委申报。 

3、省民宗委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列入项目库,并择优提出项目安排初步意见,30万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省民宗委党组审议。 

4、省民宗委将党组审议通过的方案报省政厅,省财政厅研究审核后按最终确定方案下达资金。 

5、市县财政部门接到资金通知后,及时将项目下达给项目组织项目实施部门。 

6、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属地民族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验收,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报省民宗委。 

7、省民宗委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报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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