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审函〔2016〕19号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2015年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 我厅对2015年审计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度我厅重大项目审计专项1100万元,是省财政拨付保障我省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金审工程运行维护的专项资金。
二、审计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要求。
(1)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2015年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项目、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项目、国外贷援款审计项目)专项,是根据审计署、省政府下达的审计任务及中央补助地方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省财政配套的审计项目专项资金。
(2)金审工程运行维护专项,是根据中央对地方审计机关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省财政配套的专项资金。
2015年我厅审计专项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
2.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审计专项资金年度绩效总目标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审计署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本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切实做到始终关注宏观政策的落实、始终关注群众利益的维护、始终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始终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始终关注经济运行的安全、始终关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的基础上,重点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资源环境审计。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该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我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为促进审计事业发展所必需,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3.项目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审计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三级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
4.审计专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实施过程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我厅已与你厅联合制订了《湖南省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5〕20号),同时在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形成了规范性文件。
2.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1)2015年统一组织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项目、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项目、国外贷援款审计项目)经费是按各市县审计局派出审计人员人数,参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标准来分配的。
(2)金审工程运行维护补助是对审计信息化建设有成效且需要资金支持的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给予补助。
我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及支出未进行调整,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3.对重大项目审计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我厅对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进行严格审理,并注重完善审计审理方式,坚持所有审计项目通过业务会议集中审定,提高了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透明度。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我厅制订了《湖南省审计厅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湖南省审计厅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及报账审批程序补充规定》《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等财务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5.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审计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我厅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2015年我厅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今后年度我厅将每年定期对各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资金安全。
(三)项目产出
2015年重大项目审计实际完成率是100%,完成及时率是100%,项目质量达标率100%,项目成本节约率100%。
(四)项目效果
2015年,审计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精心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社会扶养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国土整治资金等专项审计,共审计6152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资金449.6亿元,追回挤占挪用资金114.3亿元,审减和节约投资115.3亿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18项,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75件,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注重创新审计技术方法,以“金审工程”为依托,搭建审计数据传输视频会商和大数据分析信息平台,加大数据集中和分析力度,提高了信息化条件下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厅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大幅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一是推动信息系统“建起来”。以“金审三期”工程为依托,以实用性为前提,启动湖南审计数据中心、数字化审计指挥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构建智能化的湖南审计信息化体系。二是推动上下内外“联起来”。按照“总体分析、系统研究,精确定位、分散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模式,推进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网络互联、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联网审计。三是推动及时有效“用起来”。广泛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查找疑点,综合提炼,为现场审计“升级” “导航”,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从宏观层面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提高感知经济社会运行风险、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为审计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三、审计专项资金在2017年预算中继续保留
审计专项资金已经保留4年,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仍需继续保留。
(一)专项保留依据
1.2017年审计署、省审计厅将继续统一组织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根据审计署统一组织全国审计系统实施审计项目计划及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审计项目经费,请省财政继续安排审计项目专项资金。
2.金审工程在日常审计工作中越来越重要,金审系统将不断完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根据财政部下达的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固定补助经费),请省财政继续安排金审工程运行维护专项资金。
(二)下年度主要用途及预算规模建议
2017年审计专项资金需1500万元,主要用于我省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金审工程运行维护。
附件:2015年度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省审计厅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