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等项目经费的通知
湘财社指〔2015〕119号
财政局、计生协会:
根据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省计生协会提供的人数,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省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等项目经费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省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万元,省财政按照每个家庭补助12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请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省补助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购买综合保险 万元,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补助1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请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你单位按照省计生协会公开招标确定的保险公司,为上述计划生育对象购买保险,并切实履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5年省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综合保险项目经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
湘财社指〔2015〕119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