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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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5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单位)2015年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编列
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资金的使用管理
1、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各市(单位)要根据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针对本次下达的资金制定或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申请、支付程序,建立健全财务业务台账,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2、省级项目就业补助资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列支资金,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
就业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办公楼、培训基地等基本建设支出。各市(单位)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估,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15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30日
2015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