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9月29日 15:05 【字体:
  

湘财社指〔201577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激发基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市(州、县)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以奖代补”资金主要对已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具体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乡镇和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补助,也可用于低保对象低保金补助等支出。

  二、请将此款列入2015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901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5年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2015929



湘财社指〔2015〕77号.xls

关于下达2015年社会救助“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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