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6:20
【字体: 大 中 小】
湘财社指〔2016〕30号
财政局,省农业委: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5〕179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2016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补助支出。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管理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由省委组织部另行下达。
各地要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专款专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请将此款列入2016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2016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5日
湘财社指【2016】30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