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6:28 【字体:
  湘财社指〔201651

  财政局、民政局: 

  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市(州、县)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市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你市(州、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请将此款列入2016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第30306款“救济费”)。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6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201666 



湘财社指【2016】51号附件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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