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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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社指〔2017〕28号
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7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向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补助支出。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管理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由省委组织部另行下达。
各地收到文件后要与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立即联系,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专款专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2017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
市州、省直管县市)
湖南省财政厅
28,2017年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