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修缮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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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社指〔2015〕144号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修缮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5〕254号),现一次性补助你市(县)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修缮保护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修缮保护给予补助(详见附件)。
请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并将此项经费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04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8日
湘财社指〔2015〕144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