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省补助产前筛查项目经费的通知
湘财社指〔2017〕40号
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10号),2017年省政府将“为60万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作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各地承担的筛查任务,现安排你市(州、省直管县)2017年省补助产前筛查项目经费 万元,请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经费补助标准为140元/人,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其中51个贫困县省财政负担100元/人,县财政承担40元/人;非贫困县省财政负担40%即56元/人,县财政负担60%即84元/人。请各地及时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7年省补助产前筛查项目经费安排表 (总表不发市县)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0号)2017年省补助产前筛查项目经费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