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17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37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省级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1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核心要义,坚定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财税改革深入推进,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66.8亿元,增长7.4%,超额完成“6%以上的预期目标,其中,地方收入2757.8亿元,增长4.9%(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调整因素同口径比较,下同),上划中央收入1809亿元,增长11.4%。从平衡情况来看,全省地方收入2757.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290.5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192.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1亿元,调入资金354.7亿元,上年结转395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合计8186.5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9.4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5.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72.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87亿元,支出合计8186.5亿元,收支平衡。与向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增加1.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7亿元,主要是部分市县在决算清理期解缴了收入,并根据决算清理情况对账务进行了调整。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增长10.2%,其中,地方收入481.2亿元,增长17.3%;上划中央收入520.8亿元,增长4.4%。从平衡情况来看,省级地方收入481.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290.5亿元,市县上解62.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192.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调入资金18.3亿元,上年结转88.8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合计5168.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2亿元,为调整预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05.2%,主要是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下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列省级支出,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5.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293.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3.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881.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8.4亿元,支出合计5168.5亿元,收支平衡。


收入决算有关具体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66.8亿元中,税收收入完成3568.1亿元,增长14.9%,在大规模减税情况下,仍实现了2012年以来最快增长,主要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逐步显现,经济运行效益明显提升,同时税务部门勤征细管,切实将经济增效转化为了财政增收。其中,增值税1405亿元,增长14.2%,企业所得税504.5亿元,增长16.9%,个人所得税225.5亿元,增长20.9%,消费税663.5亿元,增长4.9%,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小税种共完成769.6亿元,增长23.1%。全省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998.7亿元,下降12.9%,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6.3个百分点,主要是各级财税部门贯彻中央和省的部署,严格将非税收入按照预算管理方式缴库,多措并举挤水分,推动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支出决算有关具体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9.4亿元,增长8.4%,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亿元,增长10.5%;教育支出1115.3亿元,增长

8%;科学技术支出91.4亿元,增长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8亿元,增长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9亿元,增长1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亿元,增长5.9%;节能环保支出173.3亿元,增长1.4%,主要是中央专项补助减少;城乡社区支出716.5亿元,增长11.8%;农林水支出782.4亿元,增长7.2%;交通运输支出332.1亿元,增长2.2%,主要是中央调整了部分交通运输补助政策,专项补助增量较少;债务付息支出127.8亿元,增长73.2%,主要是存量债务置换进程加快,新增债券规模逐年扩大,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2017年,经过积极争取,中央共下达我省各类补助3290.5亿元,比上年增加155.8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三位。一是税收返还309.3亿元,增长12.3%,主要是营改增201651日起全面实施,2017年实施全年,税收返还相应增加。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961.8亿元,增长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743.7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36.5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1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019.4亿元,下降2.3%,主要是中央将部分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转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此外,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46亿元,增长40.1%

2017年,省财政克服财力困难,继续加大对基层、对困难地区财力配置力度,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全年共安排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293.7亿元,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一是税收返还225.4亿元,增加30.5亿元,增长15.7%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839.3亿元,比上年增加76.7亿元,占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到59.9%。其中,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民族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财力性转移支付693.5亿元,增长9.3%。同时,对市县淘汰过剩产能、设立扶贫公益岗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资津补贴提标等减收增支政策都给予了专门财力补助。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229亿元,下降3.7%,主要是按照中央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的改革要求,继续压减了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此外,转贷市县新增债券427.5亿元,增长40.2%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省级预备费。20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央和省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主要包括金融支出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农林水支出1.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亿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0.6亿元等。

2.省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5亿元,比预算数4.47亿元减少0.4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43亿元,减少0.0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2亿元,增加0.07亿元,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新购置了一批高速公路警用巡逻车;公务接待费1.4亿元,减少0.4亿元。省级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以及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从严从紧编实预算,严控相关开支,确保只减不增。

3.省级基建投资安排情况。2017年,省级共下达基建投资资金219.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6.2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03.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教科文卫等领域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等方面。

4.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省级地方收入超收32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按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中调入16.1亿元,年末基金余额109.7亿元,编制2018年省级预算时调出38亿元,目前余额71.7亿元,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5.省级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017年省财政已将资金指标下达省直单位、省直单位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84.3亿元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5亿元,建设投资资金36.4亿元等。

6.省级结转资金情况。2017年,扣除实际拨付的资金和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资金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28.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中,项目实施完毕、无需继续支出以及结转两年以上资金1.4亿元收回预算,统筹用于重点民生。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284亿元,中央补助56.5亿元,专项债务收入773亿元,调入资金12.6亿元,上年结转263.6亿元,收入合计2389.7亿元;支出1174.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45.1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41.3亿元,结转下年229.1亿元,支出合计2389.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4.1亿元,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58.1亿元,专项债务收入773亿元,上年结转55.7亿元,收入合计1030.9亿元;支出131.4亿元,补助市县105.1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6.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4.2亿元,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500.8亿元,结转下年33.3亿元,支出合计1030.9亿元。

主要科目执行情况如下: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83.2亿元,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方面;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90.2亿元,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养护和还本付息等方面;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3.1亿元,重点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事业和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7亿元,上年结转8.1亿元,收入合计62.4亿元;支出45.3亿元,调出10.8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6.3亿元,支出合计62.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7亿元,上年结转4.2亿元,收入合计10.4亿元;支出6.9亿元,调出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1.5亿元,支出合计10.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56.5亿元,支出207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82.1亿元。分险种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3.1亿元,支出887亿元,滚存结余1031.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9.8亿元,支出110.3亿元,滚存结余271.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5亿元,支出462.1亿元,滚存结余7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7.7亿元,支出236.8亿元,滚存结余386.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2.7亿元,支出317.8亿元,滚存结余194.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1.3亿元,支出31亿元,滚存结余68.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2亿元,支出16.5亿元,滚存结余132.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6亿元,支出14.8亿元,滚存结余24.1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7.8亿元,支出35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5.8亿元。分险种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6.3亿元,支出231.2亿元,滚存结余387.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亿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当年没有支出,滚存结余11.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1亿元,支出79.2亿元,滚存结余8.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3亿元,支出24.3亿元,滚存结余51.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1亿元,支出7.6亿元,滚存结余17.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亿元,支出1亿元,滚存结余25.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支出1.9亿元,滚存结余4.2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7887.3亿元,即我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7241.3亿元,加上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646亿元(新增债券限额623.4亿元,外贷限额22.6亿元)。根据上述限额,2017年全省发行新增债券623.4亿元,发行置换债券1342亿元(平均利率4.1%)。截至2017年底,我省累计发行置换债券5504.4亿元。据统计,2017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755.7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的限额7887.3亿元以内。

2017年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决算数及相关对比情况,详见湖南省2017年决算(草案)。

二、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省人大决议情况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严格落实省人大决议要求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力度,较好的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煤炭、烟花爆竹等行业去产能,化解煤炭落后产能353万吨,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和烟花爆竹企业428家。加快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支持解决三供一业分离改造历史遗留问题。落实营改增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9项,全年为企业减负约800亿元。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全省扶贫支出142.5亿元,增长54.1%,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建设等领域财政资金着力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支持12个贫困县摘帽、139.5万人脱贫。继续深化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支持51个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87亿元,整合工作成效在全国考核中名列前茅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3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集中力量支持21.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群农村危房改造,国省补助标准提高近1倍,达到户均2.5万元。

服务农业农村兴旺发展。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全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270.9亿元。推进实施三个百千万工程,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49家,家庭农场达到3.4万户,农民合作社达到7.4万个。省级投入43.7亿元,推进长江干流崩岸治理、涔天河水库扩建等重大水利工程,支持完成73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解决46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安排防汛抗灾相关支出45.7亿元,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灾抗灾作用,支持战胜历史罕见特大洪涝灾害。

加强环境保护治理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省级投入39.1亿元,继续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标志性环保工程。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支持清除湿地黑杨7.99万亩,完成地级市城区130个黑臭水体整治,建成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30个。创新环保投入机制,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实施创新引领战略设立规模4亿元的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支持自创区打造创新谷”“动力谷”“智造谷。出台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增加研发技改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与军队科研院所、军工央企对接合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放权松绑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举办港洽周、湘商会、“9+2”泛珠三角区域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重大活动,展示湖南对外开放新形象。创新优化补助政策,释放长沙、张家界国际航空口岸发散辐射功能,累计支持开通81条国际航线。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支持大力发展内河水运物流。支持建设锦绣潇湘全域旅游基地,31个市县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厕所建设超额完成任务。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设立规模15亿元的双一流专项,推进省内高校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提高到1.2万元。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达到88.8亿元,城乡学生享受同等免补政策,89个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通过国家验收。支持建设公办幼儿园200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000所,863万名学生享受奖助学金、免学费、免费教科书等政策资助。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省博物馆新馆建成开馆,省美术馆、图书馆等重点文化工程加快建设。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县建成100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保障2949家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开展全民阅读”“雅韵三湘”“欢乐潇湘”“演艺惠民、环中国自行车赛等文化惠民活动。

织密扎牢社保兜底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三连调,达到人均每月227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高出国家标准15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26元,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75.1万人。在长沙、湘潭、株洲、常德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留守儿童之家3000多所,向3.7万名孤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健康民生实事工程,为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60万名孕产妇实施产前筛查,向1.1万名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救治救助,700对计划生育失独、伤残家庭提供免费助孕。

2017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改革部署,认真贯彻预算法要求,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全口径预算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达到19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32.8%,提前实现改革目标。省级专项资金压减到78项(2018年再压减3项到75项),逐步由数量整合向实质性整合迈进。二是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全面推开。预决算公开度超过98%,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度有效提高。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现103家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地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实现137个市县区全覆盖,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度稳步提升。在财政部和第三方社会机构公布的排名中,我省均位居前列。三是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大气和水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我省首部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调整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与市场价格联动,更好发挥资源税收入调节功能。出台水利、铁路建设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进入严抓细管新时期。研究制定负面清单,严禁假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违规举债。首次发行政府收费公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拓展政府规范融资渠道。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科学管控融资规模和债务风险,同步在14个市州本级和14个县市区试点。开展专项核查,严惩违规举债行为。

总体来看,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情况较好,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报告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我们对此高度重视,逐项对照,严肃整改,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程度,科学精准编制预算。7月份即启动下年省级预算编制,要求省直部门8份启动来年专项资金分配,逐项核定专项资金提前细化下达比例目标,除确需以奖代补或据实结算的资金外,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编实编细预算。二是切实加强省直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月考核通报省直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建立预算执行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10月底执行进度不到50%的部门,当年不新增安排业务工作经费,年底执行进度不到75%的部门,下年不新增安排业务工作经费,倒逼省直部门按照预算法要求,担负起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三是深入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提高管理使用绩效。加强专项资金跨部门统筹和部门内部整合,集中财力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要改革,严禁按部门内设机构固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金额。改进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扩大因素法分配范围,将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权限下放市县。厘清专项资金支出边界,严禁从中开支人员和业务工作经费。全面开展专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扣减资金或取消专项。

三、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加速创新高地建设,加快开放崛起步伐,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指标基本符合预期。

收入方面: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94.2亿元,增长5.9%,完成年初预算的53.3%,超过序时进度,实现双过半。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1.3亿元,增长12.2%分月来看,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增幅维持在16%以上,非税收入逐步做实,降幅达18%以上。总体上看,1-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基本符合预期。分结构来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完成2076.3亿元,增长16.4%,非税完成517.9亿元,下降22.1%,地方收入中非税占比33.9%,比上年同期下降9.7个百分点,主要是各地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大力气规范财政管理,狠抓收入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分税种来看,受经济回暖影响,主体税种增长较快,增值税791.5亿元,增长17.4%,企业所得税353.9亿元,增长21.5%,个人所得税158.3亿元,增长26.2%,消费税364.4亿元,增长8.2%,受土地挂牌成交减少等因素影响,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增长相对较慢。


支出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大力盘活存量资金,狠抓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中央和省部署的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都得到了较好保障。1-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2.4亿元,增长13.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1个百分点。分科目来看:教育支出727.5亿元,增长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9亿元,增长17.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4.8亿元,增长14.1%,节能环保支出105.8亿元,增长15.7%,扶贫支出97.7亿元,增长131.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4亿元,增长15.4%

总的来看,上半年经济财政运行延续了稳中向好态势,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国内外环境仍存在一些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宏观经济去杠杆、新一轮减税降费、挤水分等强基础、利长远的调控措施,对当期财政增收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资提标、债务付息、基本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下半年收支平衡形势十分严峻,实现全年预算目标,还需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经济增效财政增收。把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启动新一轮农业百千万工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产业兴旺发展。支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建链强链补链,推动各类产业园区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兑现企业研发技改投入奖补政策,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投入快速增长,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鼓励市县瞄准世界500强企业、欧美日隐形冠军企业、高技术大项目开展精准招商。支持水陆空物流大通道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开放新格局。集中力量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加快建立灵活、高效、规范、有序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公布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办理流程和环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督促高风险市县制定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存量隐性债务。贯彻停、缓、调、撤部署,将政府投资控制在合理水平,严控债务增量。推进平台公司清理整顿和改革转型,划清政府与企业责任边界,建立风险防火墙。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按照精准特色可持续的指导方针,持续加大投入,重点支持11个深度贫困县按期脱贫,鼓励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率,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等民生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聚焦度。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把一湖四水作为主战场,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50个城镇黑臭水体、32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等重点民生实事,歼灭一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三)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支持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理财规律,按照分级负责、严守底线的基本原则,督促市县优化支出次序、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关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政策兑现。逐步建立民生支出标准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民生支出事前评估论证管理,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和范围,杜绝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盲目出台政策。全面加强国库库款管理,严禁违规出借库款,对各级库款余额动态监控、精细调度,确保处于安全保障水平。优化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补助力度,进一步下沉财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四)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改进预决算编报工作,主动配合人大审查。理顺财政与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分工,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有机衔接、互相制衡的工作机制。加强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衔接,将重大项目财政性建设资金纳入预算统筹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四部预算全部纳入,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全过程评价。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扩大第三方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对省级专项资金2015-2017年使用情况进行整体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为改进预算安排和支出政策提供依据。清理重点领域支出增幅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进一步增强预算统筹配置能力。启动18项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基础保障标准,规范省与市县分担办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7年决算.pdf

关于湖南省2017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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