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石建辉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省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十四五”开局良好。
(一)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数反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250.7亿元,增长8%,为预算的103.9%;加上中央补助4048.9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17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1.9亿元,调入资金858.2亿元,上年结转397.2亿元,收入合计9937.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4.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62.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876.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亿元,调出资金25亿元,结转下年433.6亿元,支出合计9937.8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74.4亿元,为预算的105.4%,比预算超收19.2亿元,超收资金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补助4048.9亿元,市县上解273.7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17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111.8亿元,上年结转119.5亿元,收入合计6099.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3亿元,加上上解中央62.5亿元,补助市县3571.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264.5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854.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调出资金25亿元,结转下年153.9亿元,支出合计6099.2亿元,收支平衡。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推进新财源建设工程,科学研判经济财政走势,因时因势精准施策,上半年抢抓经济加快恢复机遇,推动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下半年积极应对疫情冲击、能源供应紧张、房地产降温等影响,千方百计稳住收入基本盘,全年财政收入呈“前高后稳、量质齐升”态势。全口径税收完成4376.9亿元,增长9.6%,其中地方税收2246亿元,增长9.1%,两年平均增长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高质量发展定力,规范有序组织非税收入,开展收入质量专项监督,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004.7亿元,占地方收入比重30.9%,比上年再降0.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连续5年逐年提高。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必要支持力度”的部署,争取中央新增债券、财力性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管好直达资金,用好存量资金,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切实增强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等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4.8亿元,同口径增长3.4%(考虑中央统一部署的市县权责发生制列支改革因素,下同),主要是中央应对疫情出台的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特殊政策退出,影响全省支出增幅4.9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继续保持70%以上。
分科目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亿元,下降6.6%;教育支出1389.9亿元,增长4.9%;科学技术支出221亿元,增长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1亿元,增长3.4%;卫生健康支出775.4亿元,增长6.6%;农林水支出953.5亿元,增长3.3%。
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执行情况:2021年,中央共下达我省各类转移支付4048.9亿元,剔除特殊转移支付等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8%。一是税收返还基数309.3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448.6亿元,增长5%,其中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1411.6亿元,增长9.4%。三是专项转移支付291亿元,下降5.7%,主要是中央按照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改革要求,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改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下达。在全国总规模减少的情况下,争取新增债券1678亿元。
省财政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力补助市县,确保全省财政稳健运行。2021年,共补助市县3571.6亿元,同口径增长3.9%。一是税收返还基数225.4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843.7亿元,增长5.5%,其中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1009亿元,增长11.5%。三是专项转移支付502.5亿元,下降2.7%,主要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减少,省对下专项补助相应减少。同时,转贷新增债券1580.8亿元,占全省总额的94.2%。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省级预备费。预算安排20亿元,实际支出1.4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等方面,剩余18.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收收入和不需再安排的结转资金共70亿元(含预备费结转18.6亿元)补充基金后,2021年底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113亿元,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3)省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级“三公”经费支出4.1亿元,较年初预算节约的0.9亿元,统筹用于倾斜基层、保障民生。
(4)省级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补助182.7亿元,省级预算安排22亿元,共204.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8亿元,补助市县200.9亿元,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等方面。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3805.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4.6亿元,专项债券1830亿元,调入资金25亿元,上年结转347.5亿元,收入合计6052.8亿元;支出4429.4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526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61.5亿元,上解中央0.1亿元,结转下年535.8亿元,支出合计6052.8亿元。省级收入22.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46.3亿元,专项债券1830亿元,调入资金25亿元,上年结转5.3亿元,收入合计1928.9亿元;支出39.3亿元,加上补助市县52.3亿元,债务还本76.7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券1751亿元,上解中央0.1亿元,结转下年9.5亿元,支出合计1928.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收入133.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8亿元,上年结转8.9亿元,收入合计147.6亿元;支出53.3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84.6亿元,结转下年9.7亿元,支出合计147.6亿元。省级收入26.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8亿元,上年结转6.1亿元,收入合计37.6亿元;支出16.7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8.4亿元,补助市县2.2亿元,结转下年0.3亿元,支出合计37.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3259.9亿元,支出3242.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427.6亿元。省级收入1616.7亿元,支出165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30.2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88.9亿元,支出1527.1亿元,滚存结余1730.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8.8亿元,支出152.5亿元,滚存结余497.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7.6亿元,支出564.9亿元,滚存结余87.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3.8亿元,支出386.5亿元,滚存结余699.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05.3亿元,支出533.4亿元,滚存结余220.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4亿元,支出48.6亿元,滚存结余82.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5亿元,支出29.2亿元,滚存结余110.3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中央核定我省2021年政府债务总限额13838.9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678亿元(含新增债券限额1669.7亿元,外贷限额8.3亿元)。根据上述限额,全年发行新增债券1637.7亿元,再融资债券1358.8亿元,共计2996.5亿元,平均利率3.43%。截至2021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605.4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债务限额以内。需要说明的是,全年发行新增债券少于中央核定新增债务限额,主要是按照实施跨周期宏观调控要求,中央当年12月底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32亿元结转到2022年一季度发行。
(二)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2021年,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服务“三个高地”建设,加力保障改善民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为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1.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疫苗免费接种。统筹医保基金、财政补助67亿元,支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全年接种1.2亿剂次,实现3岁以上人群全覆盖。支持重点地区防疫。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张家界当前增信心、长远补短板“十条”措施等政策,下达应对疫情财力补助9.1亿元,支持张家界等地区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全省投入28亿元,保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疫需要。支持重点行业复苏。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消费领域企业发展“十条”措施,通过税费优惠、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方式,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复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核查,坚决防止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年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超240亿元。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稳步扩大直达范围,全年下达中央直达资金1462亿元,规模是上年的2.2倍,支出进度98.9%,居全国第3位,有力支持“六稳”“六保”。
2.推动“三个高地”建设全面铺开。服务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安排国省补助50.7亿元,支持“3+3+2”产业集群、“十大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和基础平台建设。安排国省补助6.7亿元,支持1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发展,811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发行专项债券543.2亿元,支持产业项目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安排18.7亿元,重点支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改革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长沙超算中心改造升级,岳麓山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兑现研发奖补9.2亿元,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较快增长。服务打造改革开放高地。出台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19条财政政策,促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产业升级、平台提质。实施湘粤非、怀化东盟货运班列补贴,完善水陆空铁一体客货运航线航班体系。支持第二届中非经贸博览会、民营企业500强峰会、世界计算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成功举办。
3.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粮食稳产保供。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价格等惠农补贴77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在37个产粮大县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每亩保额提高到1100元。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安排国省专项补助115.4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出台财政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设立油茶产业发展基金,打造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样板。促进农田水利建设。省级投入36亿元,支持犬木塘、椒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一般债券13.2亿元,支持549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国省投入72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460万亩。促进乡村环境改善。国省补助7.3亿元,支持改新建农村户厕100万户、公厕1000座。省级补助7.7亿元,支持28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示范。
4.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土壤、水污染防治等补助规模全国排位靠前,省市县同频共振加大支持,构建共抓大环保格局,全年生态环保投入达358亿元。省级投入30亿元,超额完成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任务。丰富财政支持方式。认缴10亿元参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全国第一支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与重庆、江西签订省际流域补偿协议,省内流域补偿实现“一湖四水”流域全覆盖。支持构建“1+1+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对标中央环保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整合专项资金32.4亿元,支持市县推进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搬迁、长江沿线化工企业关闭退出、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等工作。
5.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国省就业补助32.3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8.6亿元,支持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省补助8.3亿元,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3.5万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补贴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5元,198万学生受益。省级补助25亿元,支持建成101所芙蓉学校。安排“双一流”及高校建设补助27.8亿元,引导省内高校高水平发展。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县级医院重症专科建设、乡镇医疗条件改善,系统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补强乡村卫生事业发展短板。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585元。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优化布局提升服务能力。继续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关爱特殊困难人群。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连续4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0元。支持1.5万名0—6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治疗,1.2万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6.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防“三保”风险。扩大市县预算编制事前审核范围,对库款保障低、债务风险高的市县开展财政运行重点监测预警,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持财力配置向基层倾斜,增强市县“三保”能力,全年没有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严防债务风险。创新出台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公司转型、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开工上级财政核准制等一系列政策,债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有序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做到风险排查、资金筹集、缓释办法、应急处置“四到位”,全力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防库款风险。精准调度库款,支持市县优先保障工资和民生补贴发放。逐日监控、逐月考核库款余额,确保处于合理区间。清理市县暂付款,严控库款出借,暂付款规模较高峰期下降45%,库款安全度明显提升。
7.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1+X”预算改革制度体系。深化全口径部门预算改革,全面统筹财政拨款、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实现“收入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抓实抓细预决算信息公开,在财政部考核中排全国第3名。盘活省级财政存量资金78亿元,保障重点民生。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新出台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等5个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改革领域达到11个。建立困难地区人均可用财力托低补助机制,激励市县培育优质财源,稳步提高地区间财力均衡度。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开展长沙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28个省级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绩效评价,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财审联动,强化审计监督、绩效评价成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挂钩,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追责。
回顾过去一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狠抓规范管理,奋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改革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真抓实干表彰奖励,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财审联动等工作受国务院主要领导多次肯定。这是党的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伟大建党精神薪火相传、激励奋进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偏低;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稳,收支平衡日趋紧张;部分地方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一些地方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不充分,存在“钱等项目”现象;部分领域支出结构僵化固化,预算约束刚性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还发现,部分部门和地区存在挪用财政资金、专项债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二、2022年省级预算草案
世纪疫情仍在持续,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宏观经济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但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七大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国内大循环进一步畅通,全国经济增长的韧性更加强劲、基础更加牢固,预计我省经济将继续稳定恢复增长,保持长期向好态势。从财政收入看,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我省积极抢抓中央重大决策实施和全国经济恢复增长带来的机遇,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加快打造“三个高地”,加力推进财源建设,预计财政收入将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提质态势,但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中央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物价增幅回落等因素,也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财政支出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定经济运行、“三个高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中央和省重大战略,都需要财政加力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加,经济社会风险也需要财政政策发力化解。综合来看,预计2022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凸显,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任务将更加繁重。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强调控,有针对性的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情,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结合经济财政形势,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提升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基于上述总体要求,2022年财政工作将把握以下四个重点:一是以“早”保稳。早研判、早部署、早对接、早发力,争取中央更多项目落地、更多资金倾斜、更多政策试点,完善直达资金机制,提前债券发行时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全省经济“开门稳”。二是以“稳”求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跨周期逆周期调节,促进财政政策同就业、产业、金融、区域等政策形成集成效应,巩固稳中向好、稳中提质良好势头。三是以“放”开源。落实中央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的支持。加大财源培育力度,堵塞新业态等领域征管漏洞,严禁违法违规乱征税费,推动财政收入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良性循环。四是以“改”增效。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更加强调成本效益,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2022年预算编制全面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坚持“五个着力”:一是着力推进资源统筹。全面盘活财政“三资”,全力争取中央支持,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正不合理不合规支出,打破僵化固化格局,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二是着力保证支出强度。把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坚持资金跟着重大战略、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走,加大“三个高地”、乡村振兴等战略投入力度,加大城市老旧管网改造、保障性住房、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投入力度,加大低碳绿色发展投入力度。三是着力兜牢风险底线。统筹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水平相适应。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守好债务、“三保”、库款三条底线。四是着力提升政策效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审联动机制,强化各类监督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低效资金一律整改,无效资金一律收回,沉淀资金一律盘活,切实提高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绩效。五是着力强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在年初预算范围内,从履行本部门职能出发统筹安排资金,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增重大支出决策,一般不新增预算。
(二)2022年主要支出政策
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宏观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主要支出政策如下:
1.持续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增效”。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预计全年新增减负超400亿元。严格依法征管,坚决打击偷税漏税,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继续实施担保增信、代偿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持续流向实体经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作用。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方向,做深做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推动形成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滚动安排机制。加快发行使用进度,推动专项债券资金早、准、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增加省预算内基建专项规模,加强与专项债券和各类专项有效衔接,加大对“两新一重”、水利、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支持力度。增加公路、水运建设投入,优化铁路投融资模式,全力保障机场建设,加快完善立体交通网。支持海绵城市试点,推进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激发居民消费活力。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推动消费行业恢复发展,稳定市场主体。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规范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支持县域商业流通体系建设,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2.支持制造业转型提质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运用财政奖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等措施,引导配套企业围绕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支持钢铁、石化、有色等传统产业补链延链,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设立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促进通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支持数字赋能制造业发展。优化产业类专项投向,支持建设“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车间,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数字技术,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梯度培育工业企业。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引资”功能,引进“三类500强”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全链条支持政策,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五好”园区创建,完善“以亩产论英雄”评价激励机制。优化专项债券投向,按照集约高效、防范风险的原则,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十大技术攻关”等重大项目支持,推动种业、材料、北斗应用等关键领域破解“卡脖子”技术。安排专项补助,推进基础研究类、重大技术攻关类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改革。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提质、岳麓山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推动“三区两山两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发挥效能,打造科技要素汇集地、原始创新策源地。支持人才引进培育。倍增省级人才专项规模,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鼓励市县出台引才政策,免除人才居住、子女就学等后顾之忧。支持优化创新环境。加大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奖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励力度,引导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为科研人员专注科研减负松绑。
4.支持开放协调发展。高标准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为国家贡献更多可复制推广的首创经验。完善国际物流通道体系。优化省市分担机制,完善铁海联运、江海联运、航空货运、卡车航班为主体的国际物流通道体系,支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物流通道和西部陆海大通道建设。推动开放提质升级。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支持传统外贸做大规模、跨境电商规范发展、对非贸易特色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便利外贸融资。深化与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财经合作,争取“引资”“引智”双丰收。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实施“强省会”战略,提升长沙城市能级;支持打造半小时经济圈和生活圈,加快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支持岳阳、衡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形成新的增长极。优化债券、转移支付等财政资源配置,促进“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协同发展。
5.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高效发展。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设施补短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和种业科技创新,为国家种业安全和种业振兴作出湖南贡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稳定,向巩固脱贫攻坚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支持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加强政策资金引导,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秀美屋场创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升级。
6.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出台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购置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政策,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绿色低碳产品采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扩围跨省流域补偿,推动“一江一湖四水”水质持续改善。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奖罚机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立健全分类与综合统筹兼顾、纵向与横向协调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7.支持以民为本共享发展。促进充分高质就业。强化资金保障与就业政策协同,稳住就业基本盘。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推介,缓解“就业难”“招工难”矛盾。增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支持办好第一届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支持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提高全省本科录取率。启动“楚怡”行动计划,支持每个市州建设1所优质公办中职学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稳定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支持新冠疫苗加强针免费接种。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兜牢社会保障底线。落实全国统筹改革要求,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困难群体。落实国家优抚政策,支持做好烈士父母关爱和烈士公墓祭扫工作。加大残疾人康复、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支持,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繁荣文体旅游事业。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规模,支持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增加文物保护投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支持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将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纳入省级免费开放补助范围。支持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
(三)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结合前述形势判断,2022年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按增长6%安排,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预计为3446亿元,其中省级预计为385亿元(剔除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中央正研究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预计将对我省财政收入造成较大影响。为更好落实中央政策部署,更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待中央政策正式出台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届时若有必要,再实事求是调整全年收入预期增幅目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8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652.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865.4亿元(新增债券149亿元,再融资债券716.4亿元),市县上解25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9亿元,上年结转153.9亿元,收入合计5389.8亿元;省本级支出安排1150.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62.5亿元,补助市县3356.3亿元,预备费20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659.3亿元(新增债券59亿元,再融资债券600.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16.1亿元,调出资金25亿元,支出合计5389.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基金收入和实际支出情况,按基金项目以收定支编制。省级收入安排21.3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等收入,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32.4亿元,专项债券936亿元(新增债券643亿元,再融资债券293亿元),上年结转9.5亿元,调入资金25亿元,收入合计1024.2亿元;支出安排35.7亿元,补助市县42.4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券870.5亿元(新增债券643亿元,再融资债券227.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5.5亿元,结转下年10.1亿元,支出合计1024.2亿元。全省收入安排368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30.7亿元,专项债券936亿元(新增债券643亿元,再融资债券293亿元),上年结转535.8亿元,调入资金25亿元,收入合计5214.5亿元;支出安排3819.7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37.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93亿元,结转下年564.6亿元,支出合计5214.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省级收入安排26.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合计27.5亿元;支出安排7.2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9亿元,补助市县1.1亿元,结转下年0.2亿元,支出合计27.5亿元。全省收入安排81.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亿元,上年结转9.7亿元,收入合计92.1亿元;支出安排37.6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8.2亿元,结转下年6.3亿元,支出合计92.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省级收入安排1709.1亿元,支出安排175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85.7亿元。全省收入安排3415.4亿元,支出安排337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471.5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7.6亿元,支出1614.5亿元,滚存结余1653.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9.7亿元,支出159.1亿元,滚存结余577.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0.4亿元,支出605.4亿元,滚存结余82.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30亿元,支出394.9亿元,滚存结余734.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30.9亿元,支出522.8亿元,滚存结余22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7.1亿元,支出50亿元,滚存结余79.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9.7亿元,支出24.8亿元,滚存结余115.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根据全国人大授权,财政部已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760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的32亿元,共792亿元将于一季度发行债券。792亿元中,省级留用一般债券90亿元,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省属高校基建等方面,其余70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上述安排已依法列入预算草案。二是按照预算法规定,省级年初预算上级补助预算数为中央提前下达部分,小于上年执行数,相应对市县补助预算数也小于上年执行数,年中中央和省后续补助将按政策下达。三是预算法规定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处置突发事件等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46亿元。省人代会批准预算后,我们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全年经济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谋划财政发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中央和省重大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持之以恒建机制、补短板,加力推进财源建设,提升财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明确工作责任。压实产业主管部门、税费征管部门、市县政府“三个责任”,调动各级各部门共抓产业建设、共谋发展积极性。健全激励机制。健全产业扶持政策与行业税收贡献、产业类专项资金规模与税收提升效果、专项资金分配与企业经济贡献“三个挂钩”,鼓励各级各部门引进培育带动作用大、回报率高、可持续性强的产业项目。补齐短板弱项。加强政策激励引导,加快补齐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园区亩均税收产出、税费征管“三个短板”。提升发展质量。着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提高重点产业税收贡献,推进园区产业发展提质,提升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园区发展“三个含金量”。
2.动真碰硬破旧制、立新规,实施“预算改革年”行动,提升财政保障重大战略能力。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精准保障重点刚性支出,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大事要事重点保障机制。对标对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人代会等会议精神,对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统筹一切可统筹资源加力保障。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将项目作为部门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的基本单元,建立健全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入库项目滚动管理动态调整,按重要性必要性遴选项目分配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性时效性。改革竞争性领域财政支持机制。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的支持,严控竞争性领域投入,严格限制以竞争性评审方式,对市场主体给予直接补助,更多采取结果导向的“后补助”,提升财政政策的公平性效率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3.锲而不舍控增量、化存量,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提升财政保安全促可持续发展能力。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在建项目违规举债融资,严禁借债付息。对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既定债务化解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障化债支出,确保按进度完成化解任务。全面摸排隐性债务情况,推进风险缓释措施落地见效,按规定化解置换高息债务,防范存量债务断链风险和处置风险的风险。推进平台公司转型。进一步压减平台公司数量,无具体经营业务、失去清偿能力的一律注销或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清算。通过注入资金资产资源、合并重组等方式,激发平台公司转型内生动力,增强平台公司稳健经营实力,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4.全力以赴强约束、严纪律,确保全省财政稳健运行,提升财政守底线稳大局能力。加大财力下沉。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压减省级留用债券规模,盘活存量财政资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腾出财力加大补助市县力度,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强化基层保障“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战略部署能力。强化预算约束。指导督促市县规范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支出安排把“三保”和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摆在优先位置足额保障。健全政策出台决策程序,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作为内嵌环节,从源头防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全面提升资金绩效和政策效能。严明财经纪律。压实市县党政“一把手”“三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六条红线”和“四项机制”,强化财会监督,开展财政收支、国库管理、资产债务等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使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服务人大监督。把办好建议作为政治责任扛牢压实,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和群众呼声。支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强化人大代表履职保障。完善预算草案报表体系,创新编印预算解读手册,主动报送重要财税政策、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牢记嘱托、担当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docx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pdf
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