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湖南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7月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刘文杰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省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2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汛情旱情疫情叠加的严峻挑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监督指导下,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统筹发展和安全,较好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地方收入109.8亿元,市县归还省级垫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同口径完成35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加上中央补助4722亿元,市县上解26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4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调入资金25.8亿元,上年结转161.2亿元,收入合计6623亿元。省本级支出128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4%;加上上解中央64.7亿元,补助市县4125.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16.1亿元,调出资金25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834.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结转下年132.9亿元,支出合计6623亿元,收支平衡。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地方收入3101.8亿元,扣除退减缓税等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增长6.6%;加上中央补助4722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4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0.8亿元,调入资金973.8亿元,上年结转637.7亿元,收入合计10766.6亿元。全省支出8991.6亿元,增长8%,加上上解中央64.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716.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9.1亿元,调出资金37.7亿元,结转下年686.6亿元,支出合计10766.6亿元,收支平衡。
收入情况:各级财税部门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坚决落实各项退减缓税政策,释放惠企利民政策红利,服务经济稳增长;纵深推进财源建设,支持产业培育,夯实财源根基,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全年实现地方税收2004.5亿元,扣除退减缓税等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增长约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非税收入1097.3亿元,非税占比35.4%,同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
支出情况:按照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力筹措资金,加快预算执行,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91.6亿元,增长8%,其中,教育支出1500.4亿元,增长9.2%;社保就业支出1441.7亿元,增长9.8%;农林水支出995.4亿元,增长4.9%;卫生健康支出820.6亿元,增长10.9%;公共安全支出451.5亿元,增长10.8%;交通运输支出408.8亿元,增长32.5%,主要是我省超前储备了一批重大交通基建项目,争取的中央车购税等转移支付增长112.6%;科学技术支出279.7亿元,增长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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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等情况: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4722亿元,增长16.3%。一是税收返还基数309.3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4099.8亿元,增长18.6%,其中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1552亿元,增长9.4%;留抵退税政策、补充县区财力等一次性补助407亿元,占全国比重3.3%,比我省增值税全国占比高0.8个百分点。三是专项转移支付312.9亿元,增长7.6%。同时,抢抓中央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机遇,争取新增债券1781亿元,增幅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省财政密切关注市县财政运行,全力兜稳财政稳健运行底线,共补助市县4125.1亿元,比上年增加552.6亿元,增长15.5%。一是税收返还基数225.4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378.3亿元,增长18.8%,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538.5亿元,增长52.6%,是力度最大的一年。三是专项转移支付521.4亿元,增长3.6%。同时,转贷新增债券1684.8亿元,有力支持市县基础设施建设。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省级预备费。预算安排20亿元,实际支出8.4亿元,主要用于疫情、水情、旱情、火情和居民自建房安全排查等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剩余11.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省级“三公”经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亿元,比预算节约0.9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1亿元,运行维护费2.3亿元。省级“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省直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开支,加之受疫情影响,部分公务活动没有实施。
3.省级重大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补助212.9亿元,省级预算安排23亿元,共235.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水利、卫生、教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自立自强、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
4.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底,将不需再安排的结转资金40亿元补充基金后,余额93亿元。2023年初编制省级预算动用55亿元,当前余额38亿元。
5.省级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2022年下达省直单位但当年未使用的资金72亿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3.7亿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33.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亿元、其他支出1.9亿元。
6.省级结转资金情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32.9亿元,主要是中央年底下达的转移支付以及还需继续实施的项目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省收入319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7.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777.4亿元,调入资金165.6亿元,上年结转427.4亿元,收入合计5610.1亿元;支出4272.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93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83.3亿元,结转下年461.5亿元,支出合计5610.1亿元。省级收入4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89.7%,主要是部分经营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到期后,相应通行费收入按政策缴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49.2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777.4亿元,上年结转9.3亿元,调入资金67亿元,收入合计1943.3亿元;支出3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6%,主要是部分原计划在省级列支的资金改为转移支付给市县,由市县列支,加上补助市县7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5.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市县1707.3亿元,结转下年64亿元,支出合计1943.3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16.2%,主要是受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作为主要来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支出下降4%,降幅小于收入,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增加,资金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对冲了减收影响。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省收入156.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4亿元,上年结转7.3亿元,收入合计165亿元;支出41.6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13.4亿元,结转下年10亿元,支出合计165亿元。省级收入33.3亿元,为预算的127.1%,加上中央补助1.4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合计35亿元;支出8.1亿元,为预算的112.5%,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5.1亿元,补助市县1.7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支出合计3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省收入3413.3亿元,支出315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92.1亿元。省级收入1576.2亿元,支出154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26.1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0.5亿元,支出1399.7亿元,滚存结余177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8.9亿元,支出163亿元,滚存结余579.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8.7亿元,支出621.6亿元,滚存结余88.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36.6亿元,支出398.5亿元,滚存结余905.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37亿元,支出475.4亿元,滚存结余354.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7亿元,支出50.4亿元,滚存结余83.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4.6亿元,支出42.2亿元,滚存结余105.8亿元。
部分险种当期支大于收或结余较少,主要是按照中央和省部署,养老、失业、工伤等险种实施缓缴、降费率以及加大稳岗、技能培训和失业补助发放力度等阶段性减收增支政策,缺口通过消化滚存结余解决。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省发行新增债券1799.4亿元,加上按计划提取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10.8亿元,共依法举债1810.2亿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5407.7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限额15591.9亿元以内,风险总体可控。此外,结合到期债券还本需要,发行再融资债券1007.7亿元,全年共发行政府债券2807.1亿元,平均期限15.6年,平均利率3.09%。
(六)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除涉密专项外的45个省级专项资金全部向省人代会报告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从决算情况来看,大部分专项都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发挥了既定政策功效。此外,2022年我们还对45个省级专项资金开展了2019-2021年度三年整体绩效评价,部分专项在政策目标实现、资金分配审核、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已据此清退扣回相关资金近5000万元。同时,对资金绩效偏低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文化产业发展、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等专项,扣减2023年预算2400万元。
2022年全省和省级决算数据,详见湖南省2022年决算(草案)。草案在提请省委省政府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前,已经省审计厅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二、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省人大决议情况
2022年,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对照省人大有关决议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持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稳住经济大盘。顶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出台“调、补、奖、缓、罚”综合举措,引导市县应退尽退、早退快退,全省全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85.3亿元,惠及4.9万市场主体。加上落实减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达1119.7亿元。推动消费企稳回暖。针对性促消费,推动餐饮、零售、旅游等生活性、接触性行业回暖。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全省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增长134.1%。支持县域商业行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发行专项债券1486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公共配套、新能源等11个领域项目913个,撬动总投资6811亿元。协同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性开发性基金等近300亿元,全力扩投资、防风险。
(二)支持打造“三个高地”,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出台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17条财政政策,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省级制造强省专项投入18亿元,支持制造业补链强链高质量发展。兑现国省补助5.3亿元,全年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4家。支持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出台支持企业科技创新21条财政政策,省财政计划4年投入超100亿元。省级补助5.1亿元,支持国家超算长沙中心扩容升级、岳麓山实验室启动建设。向4387家科技型企业兑现省级研发增量奖补11亿元,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超1000亿元。支持开放发展高地建设。连续三年累计发行政府债券191亿元,支持自贸试验区平台提质、产业升级。国省补助4.5亿元,推进长沙国际航空货运、怀化国际陆港等5大国际物流通道建设。设立规模5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帮助出口企业规避汇率损失。支持举办非洲驻华使节走进先行区、首届跨境电商交易会等活动。
(三)加力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效。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近120亿元,资金使用绩效居全国第1位。出台12条财政支持措施,助力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330亿元,占土地出让收益比重达到41.1%。加力保障粮食安全。国省补助78.4亿元,完成46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和农资价格上涨一次性补贴94.4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设立规模30亿元的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向乡村。国省补助24亿元,接续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做优做强农业特色产业。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降成本增活力。支持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国省补助45.4亿元,支持大兴寨等国家骨干水网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国省投入27.6亿元,支持4000多个村内道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完成30.8万户农村户厕新(改)建。稳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持续创新投入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国省投入248.4亿元,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湘江保护和治理、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等重大环保专项行动,强力推进花垣“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国省投入42亿元,支持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草地改良等生态保护工程。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项目、邵阳怀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湘潭国土绿化项目入围全国示范试点,获中央奖补25亿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与重庆、江西分别签订第二轮酉水、渌水流域补偿协议,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投资省内项目,启动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构建绿色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支持稳岗就业。国省补助39.7亿元,支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8万人次,引导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6亿元,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3.7万人,超额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投入29.7亿元,支持省属高校扩大优质本科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双一流”建设。国省投入20亿元,支持市县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44万个,民办在校生比例降到5%以下。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610元、84元。省级补助1.1亿元,支持1.1万名困难尘肺病患者免费救治、100万名农村和城市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着力帮扶困难群众。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分别提高至600元/月、4600元/年,向217万低保和特困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45万人次残疾人领取生活困难和照护补贴,1.9万名0-6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倾力支持退役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困难援助机制,支持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对孤老、失独、失能和困难烈士父母开展特殊帮扶。专门设立省级财政补助,在全国率先建立“五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运行保障机制。推进文体旅游事业繁荣。国省补助4.6亿元,562家体育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免费低收费开放。持续开展演艺惠民、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张家界举办首届全省旅发大会,岳阳举办第14届省运会。
2022年,省财政结合省人大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规范财政管理,锐意推进财税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一是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严控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019年以来省直部门一般性支出下降31.1%,相关工作获国务院肯定,相关做法被财政部在全国推介。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向前,11个已改革领域省级平均负担比例由60%提高到70%。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力性转移支付激励性、促均衡能力持续提升。首次开展县区财政运行风险评估,精准管控“三保”风险。三是盘活存量国有“三资”。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证券化、资金杠杆化”原则,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分类处置盘活国有“三资”,2022年形成财政收入超500亿元。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对市县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提级审核,遏止盲目举债上项目、铺摊子冲动。建立储备库、需求库、发行库、存续库“四库联动”的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机制,从项目源头防范法定债务风险。五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领会人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总要求,连续8年编印政府预算解读,创新编印重大财政政策决算解读,主动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等重大工作情况,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改革创新,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促进高水平预算管理。
三、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积极研究、主动谋划,靠前出台财税措施、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经济运行“数仍波动、势趋平稳、转型加快、稳中向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是政策资金提早发力,推动经济运行“进”。坚持“开局就加速、起步即起势”,开年就制定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出台“稳增长20条”,发布“促消费20条”,印发“财政服务打好发展六仗25条”,以迅速行动、有力举措推动经济恢复增长。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强化省级文化旅游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项促消费导向,支持省市县联动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500余场。加快预算内基建、交通、水利等资金下达进度,发行政府债券1115.5亿元,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同,推动1158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324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预期投资。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深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行动,扩容优化“湘易办”一网通办事项,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推动解决发展所需、企业所盼问题,为扩内需稳增长强基赋能。
二是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推动发展动能“进”。深入推进省级产业类专项资金“拨改投”改革,探索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落实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17条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赋万企”等行动,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持续回升、利润增速高于全国。省财政筹措20.8亿元,支持“4+4科创工程”等重大平台、重大设施加快建成,“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加快破题。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为近2400家企业新发放信用贷款61亿元。支持举办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港洽周、互联网岳麓峰会等重大开放活动。省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支出进一步聚焦,加大对五大国际贸易通道建设、自贸试验区提升、重大产业项目招商等重点领域支持,推动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加速构建。
三是基本民生绵绵发力,推动民生福祉“进”。通过一般债券、财力补助等筹措资金102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为重点,持续加大基本民生投入,城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720元、初中940元,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650元/月、500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89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启动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推进困难老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民生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四是风险防范果断发力,确保安全底线“稳”。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专题培训班,高位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入脑入心。深入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处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半拉子”工程清查整治,激励金融机构加大降息、展期、续贷力度,严查违规借款、变相集资,严禁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以严的纪律、铁的措施“遏增量、化存量”。启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三年行动,防范财政资金违规使用风险。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基层力度,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103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5%。组织开展县区财政运行风险评估,全面摸排县区“三保”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处置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出风险事件的底线。
在各级财政共同努力下,积极财政政策稳健发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取得阶段性成效,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向好。
一般公共预算:1-6月,全省地方收入完成1767.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2.8%,增长11.2%,实现“双过半”,其中地方税收1158.1亿元,增长15%;非税收入609.5亿元,非税占比34.5%,较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2.1亿元,增长1.2%,“三高四新”、“发展六仗”等重点支出以及“三保”、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上半年,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加之去年4月中央部署启动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我省退税力度大、收入基数较低,今年起全省财政收入逐步企稳回升,4月后增速急剧加快,总体呈由负到正、由低到高趋势。上半年我省地方收入增长11.2%,增幅较中部平均高0.5个百分点;全口径税收增长19.4%,较全国平均高2.7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税收增长32.4%,对全口径税收的增收贡献率达64.5%。下半年,预计我省经济运行将持续稳中有进态势,财政收入恢复增长的基础将进一步夯实,但留抵退税低基数效应逐步消退,预计地方收入增速将有所回落。我们将坚持“大收入观”,持续推进财源建设工程,强化税费精诚共治,以财政加力促进经济提速,以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预计全年可完成增长8%的预期目标。
其他三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全省收入733.5亿元,下降19.6%,主要是土地市场仍不景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23.3%;全省支出1455.7亿元,下降22.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同时去年上半年提前发行专项债券,形成了较高的支出基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全省收入46.9亿元,增长54.2%;全省支出16.1亿元,下降8.8%。收入增长、支出下降,主要是部分市县加大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力度。社保基金预算方面,全省收入1791亿元,增长14.9%;全省支出1574.3亿元,增长5.7%,各项社保待遇发放得到及时足额保障。
四、2023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当前我省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经济持续恢复的势头还需继续巩固,收入回升的基础还需加力夯实。特别是,受中央一次性专项补助退出、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全省可统筹使用的财力增量极为有限。与此同时,稳增长、促发展、保民生等支出持续攀升,预计下半年财政收支矛盾将十分突出,做好财政工作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盯全年目标任务,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扩内需、提信心、防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坚持强化统筹,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落实“过紧日子”长期方针,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财税优惠政策、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加快政策资金直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加力清理盘活国有“三资”,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着力加大打好“发展六仗”、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领域支持力度。
二是坚持绩效导向,提升资金政策效能。扎实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推动财政政策效能、资金使用效益、财税改革效果、财会监督效力、内部管理效率“五提升”。把支持打好“发展六仗”相关政策、重大投资项目等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开展新增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价,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保持全省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支出责任划分机制、统一规范的收入划分机制、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科学有效的转移支付机制、稳固可靠的县乡保障机制,促进财力均衡、激励相容、稳健运行,更好发挥财政体制对经济财政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是坚持帮管并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快资金分配进度,提高库款调度精度,增强县级“三保”能力。运用县区财政运行风险评估结果,强化与支出管控、政策制定、项目立项挂钩,构建防范“三保”风险制度闭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测县区“三保”预算执行、库款流量余额、债务还本付息等情况,做到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五是坚持疏堵结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激励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替接他盘”、续本降息,推进隐性债务防断链、优结构、降成本。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调整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办法,对市县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资金来源提级审核。深化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专项监督,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牢牢守住资金不断链、债务不暴雷、风险事件不发生的底线。
六是坚持严管真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狠抓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落地,加快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新格局。深入贯彻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本次省人大常委会精神,对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整改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将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奋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财政新贡献。
湖南省2022年决算(草案).pdf
2022年决算草案有关事项说明.pdf
湖南省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