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12月12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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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湘南示范区专项资金和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加工〔2014〕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4年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 万元(金额及政府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4年经济科目第304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请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并督促单位收到资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附件:2014年度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安排表(机电加贸类项目)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2014年度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安排表(机电加贸类项目)